英国对进口的茶叶要求其符合欧盟《一般食品法规》(178/2002)中的食品安全规定,即适合人类食用,并不会致病。进口的茶叶还要符合欧盟852/2004法规中的食品卫生要求。
200 5年12月22日开始实施的英国《农药法》(2005 No.3286)规定了茶叶可允许的最高农药残留,各项指标请见http://www.opsi.gov.uk/si/si2005/table.htm中的列表。
英国《食品标注法规1996》对食品名称、食品成份、保存期、储藏条件、企业及生产商名称、原产地、加工工艺及使用说明等方面都有具体的食品标注规定,法规全文请见http://www.opsi.gov.uk/si/si1996/Uksi_19961499_en_1.htm。此法规的指南请见
http://www.food.gov.uk/multimedia/pdfs/Fguidnot1.pdf。
欧盟882/2004法规从2006年1月开始在英国适用,英国从非欧盟国家进口来源于非动物的饲料和食品从2006年1月11日起实施新的《官方饲料和食品控制法规2006》(法规全文见 http://www.opsi.gov.uk/si/si2005/20052626.htm)。该法规在中央一级由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英国食品标准局负责执行,当地政府和港口健康部门负责在入境处或放行处、仓库或其他地点对食品的检查。有关部门对进口的茶叶进行化学分析或微生物检查时,进口商可以要求得到一份样品自己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辩护。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另一份参考样品将送往国家级实验室进行分析。进口的茶叶如被认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进口商将得到正式通知,执法机关有权命令将货物销毁、或在60天内遣送出欧盟,逾期将被销毁。进口商将承担相关的货物扣留、销毁或遣送费用。进口商在收到正式通知的一个月内有权提出上诉。
中国是茶的故乡,茶叶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农作物,茶也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饮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茶的要求也越来越大,想要长期饮用健康的茶,对茶叶农药残留也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茶叶农药残留一般是指残留在茶叶成品里的一些农药成分,不过,茶叶有农药残留并不代表茶叶农药残留超标。
“农药绝大多数是脂溶物,即农药是不溶于水的,也就是说农药不会溶于茶汤当中,因此拿茶叶固化物的超标来讲中国茶叶的农残超标,显然是不科学的。”中国工程院茶界唯一院士、中国茶叶学会名誉理事长和国际茶叶协会副主席陈宗懋在解读“茶叶有毒”的谣言时表示,中国人喝茶是泡饮法,喝的是茶水,而不是把茶叶研成碎沫吃掉,因此检测农残时一定是检测茶汤里面浸出的成份是否农残超标。然而现在的检测方法都是把茶叶研磨成粉,检测茶叶的固化物,这种方法是极易检出农药超标的。
他还介绍,作为全球最大的茶叶生产国,目前的标准与我国现有生产条件是配套的。从质量安全角度来看,残留限量只要在限量值以内的茶叶,是不存在安全问题的,可以放心饮用。
在4月19日举行的“2018年国际食品安全与健康大会”上,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共同决定,向陈宗懋院士授予了“科学精神奖”。
进入21世纪,陈宗懋首次提出农药水溶解度是决定茶叶饮用安全性的重要参数,获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可,并依托科学严谨的试验与详实的数据支撑,在几年间修改了6项国际标准,使中国这个产茶、制茶大国在国际茶叶标准的制定上,拥有了真正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从而冲破国际对中国茶叶出口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从容而有效地维护了中国制茶行业的尊严与产业发展。
正因为拥有了制定国际茶业标准的话语权,使得中国的茶叶销量在稳步增长。
海关出口信息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茶出口量为35.5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09%。2017年全年茶出口金额为16.14亿美元,同比增长8.72%,增长速度比出口量快。纵观2013~2017年,我国茶出口量呈先降后增的态势运行,2014年我国茶出口量为30.15万吨,为历年来最低值。
事实上这个数据在陈宗懋看来依然不令人兴奋。“为何中国(茶)产量那么大,出口量却不大?我认为,国外进口标准严苛,但主要问题是我们对农药的限制不够。茶叶产品安全质量问题,造成中国茶叶出口量多年来始终徘徊于30万吨左右。”
2017年,全国18个产茶省(区)茶园总面积4588.7万亩,比上年增加近135万亩,其中开采面积约3707万亩,同比增长约3.61%。2017年全国干毛茶产量为260.9万吨,比上年增加16.9万吨,增幅6.1%。
陈宗懋表示,由于土壤及茶叶生产中的需要等原因,茶叶农残、金属物污染的问题确实客观存在。但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等标准日益严格化,茶叶农残已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陈宗懋以农药残留的MRL(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值)标准为例,MRL值的产生过程是先用动物进行的对照毒理实验得出某个残留物的无作用剂量,考虑到不同动物、不同条件下的差异,这个无作用剂量会除以一个200甚至更大的安全系数来保证对人的安全。这样得出每天允许摄入量(ADI)乘以人的标准体重(65kg)后还要除以膳食系数,才最终得出最大残留限量(MRL)。
目前,吡虫啉、啶虫咪、三唑磷、乐果和敌敌畏等水溶性农药已经逐步退出我国茶产业,改用的脂溶性农药在水中的溶解度很低,因此泡茶时进入茶汤中的浸出率也低,低于MRL值的同时,人体的摄入量也就更低。
与此同时,农业部已全面禁止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茶园上使用,国家标准对茶叶中的19个禁用农药提出了限量要求。2017年,农业部茶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项在全国16个重点产茶县取样755个,验证分析表明没有一个产品禁用农药残留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要求。
农业部还每年对全国茶叶质量安全进行二次例行监测,重点对春茶和夏秋茶进行农药残留监控,近3年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6%、99.4%和98.9%,表明我国茶叶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只要没超过限量标准,即使长期食用,也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影响。因此,请放心喝茶。”陈宗懋表示。
虽然茶叶农药残留并不代表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但是小编提醒,在喝茶的时候尽量不要嚼茶叶也要减少喝头遍茶,在泡茶中洗茶的步骤很重要。
一、 英国茶叶进口关税及有关规定:
根据英国海关最新数据,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公斤的绿茶(未发酵)的进口税率为3.2%;其他绿茶(未发酵)、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公斤的红茶(已发酵)及半发酵茶、其他红茶(已发酵)及半发酵茶、马黛茶的进口税率均为0%。茶叶的增值税率为0%。
二、 英国对进口茶叶的检验和检疫规定:
英国对进口的茶叶要求其符合欧盟《一般食品法规》(178/2002)中的食品安全规定,即适合人类食用,并不会致病。进口的茶叶还要符合欧盟852/2004法规中的食品卫生要求。
2005年12月22日开始实施的英国《农药法》(2005 No.3286)规定了茶叶可允许的最高农药残留,各项指标请见http://m/food/international/trade/interpretation_imports.pdf。
欧盟882/2004法规从2006年1月开始在英国适用,英国从非欧盟国家进口来源于非动物的饲料和食品从2006年1月11日起实施新的《官方饲料和食品控制法规2006》(法规全文见
http://www.opsi.gov.uk/si/si2005/20052626.htm)。该法规在中央一级由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英国食品标准局负责执行,当地政府和港口健康部门负责在入境处或放行处、仓库或其他地点对食品的检查。有关部门对进口的茶叶进行化学分析或微生物检查时,进口商可以要求得到一份样品自己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辩护。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另一份参考样品将送往国家级实验室进行分析。进口的茶叶如被认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进口商将得到正式通知,执法机关有权命令将货物销毁、或在60天内遣送出欧盟,逾期将被销毁。进口商将承担相关的货物扣留、销毁或遣送费用。进口商在收到正式通知的一个月内有权提出上诉。
各国茶叶进口国家标准
美国: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先订,计有7种:(1)中国红茶(包括台湾省);(2)红茶;(3)乌龙茶(包括台湾省);(4)绿茶;(5)中国包种茶(包括台湾省);(6)香料茶(spiced tea );(7)加香茶(flavored tea )。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卫生人类服务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ii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变质或纯度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量除非经出口国环境保护部门许可,或按规定证明残留量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属不合法产品。
澳大利亚:海关“进口管理法”1975年和1977年先后规定,绝对禁止进口的茶叶有:泡过的茶叶、掺有假茶或不适合人类饮用的茶叶、有损于健康和不合卫生的茶叶。对一般进口茶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水浸出物不少于30%(以干态计),总灰分不超过8%,水溶性灰分不超过3%(以干态计)。
埃及:进口茶叶必须符合1975年修订的“进口茶叶管理法”规定的如下标准:(1)各类茶叶必须用茶树的新梢嫩茎、芽、叶制成,根据不同制法分为红茶和绿茶;(2)各类茶叶的香气、滋味、颜色、品质必须正常,不得掺有泡过的茶叶、假茶或混有外来物质,不得着色或混有金属物质;(3)茶梗不超过20%;(4)水分不超过8%;(5)灰分不超过8%,其中水溶性灰分不少于总灰分的50%,水不溶灰分不超过1%;(6)多酚不超过(%):绿茶12、红茶17;(7)水浸出物不少于32%;(8)咖啡碱不少于2%。水溶性灰分碱度100克样品中不少于22毫克当量;(9)包装必须是对茶叶无害而适合茶叶储藏的容器。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的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3种:
PS 493-1965 茶叶标准-A
PS 18-1958 茶叶包装箱及制箱用胶合板:
PS 784-1970 茶叶标准-B。
茶叶标准规定红茶必须经过发酵、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允许含茶梗,但不允许未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中国茶叶品牌网cyppw.com
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自己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 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 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 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 6008-1985 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
BS 6048-1987 茶-红茶技术条件;
BS 6049/1-85 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
BS 6049/2-85 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
BS 6049/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BS 6049/4-88 茶叶总灰分的测定;
BS 6049/5-81 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BS 6049/6-88 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BS 6049/7-71 茶叶水溶性灰公碱度的测定;
BS 6325-82 茶-红茶有关术语词汇;
BS 6986/1-88 速溶茶取样方法;
BS 6986/2-88 速溶茶松散密度和压实密度的测定方法。
智利:其茶叶国家标准有:(1)水分不超过12%;(2)粉末不超过5%;(3)含梗量不超过20%;(4)总灰分不超过8%;(5)10%盐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6)水浸出物红茶不少于24%、绿茶不少于28%;(7)咖啡碱不少于1%。
法国:赞成ISO 3720,并十分重视标准中茶叶代用品的鉴别,其茶叶国家标准有下列10种:
NFVO 3-001-1972 茶叶规格;
NFVO 3-340-1972 茶叶取样;
NFVO 3-341-1966 茶叶试验用粉末状样品的制备;
NFVO 3-342-1966 茶叶水分和挥发性物质测定;
NFVO 3-343-1968 茶叶水浸出物测定;
NFVO 3-344-1968 茶叶总灰分测定;
NFVO 3-345-1968 茶叶水溶灰分和水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46-1968 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
NFVO 3-347-1968 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55-1972 茶叶制备感官审评用的茶汤。
罗马尼亚: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4种:
STAS: 968216-1975 红茶;
STAS: 968217-1976 茶的灰分测定;
STAS: 968214-1974 茶叶从大容器中取样;
STAS: 968215-1974 茶叶从小容器中取样。
保加利亚:茶叶国家标准有:
B.A.C 9808-1972 红茶;
B.A.C 2757-1977 开胃茶;
B.A.C 2758-1977 安神茶;
B.A.C 2759-1977 利尿茶。
德国:该国赞成ISO 3720,除有严格的茶叶卫生标准外,定有以下检验方法标准:
DIN 10800-81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1-86 茶咖啡碱含量的测定;
DIN 10802-83 茶总灰分测定;
DIN 1080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DIN 10804-86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茶柔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5-87 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DIN 10806-83 茶试样制备;
DIN 10809-88 茶感官审评方法。
其他:捷克和斯洛伐克的茶叶标准有:茶叶取样;(CSN 580115-89);茶叶词汇(CSN 581303-88);发酵红茶一般规定(CSN 581350-74)。匈牙利的茶叶标准有:茶叶(MSZ 8170-80)。沙特阿拉伯的茶叶标准有:茶叶(SSA 2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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