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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绿茶”荣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9-11-30

近日,记者从州工商局了解到,日前,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古丈绿茶”被注册成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古丈毛尖”之后,古丈县获得的第2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16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了解,“古丈绿茶”是湖南省古丈县地方名优农产品,历史悠久,地域特点突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被列入我国绿茶类针形茶的代表。目前,古丈县茶园总面积达15万亩,生态有机茶园6.24万亩,2017年,茶叶总产量7436吨,实现产值7.8亿元。2009年11月,在四川成都召开的第五届中国茶叶经济会上,古丈被授予“百强全国重点产茶县”的荣誉称号,2016年4月,古丈斩获“中国有机茶之乡”,古丈成为湖南省第一个获此认证的产茶县。

“古丈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将更好地带动地方品牌经济发展,提升了产品附加值,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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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溪铁观音名茶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这一世界名茶、国优名牌产品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以证明具备安溪铁观音特定品质的标志;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是该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享有该证明商标的专用权。

第三条 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是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民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全县的茶叶生产、加工、销售、质量、科研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址:福建省安溪县中国茶都E幢二楼,法定代表人:杨宝荣,电话:0595-23227399,23227389。

第四条 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须按本规则规定的条件、程序提出申请,由安溪县茶业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第二章 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安溪铁观音的单位和个人,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

(一)品种产地:品种系1984年11月全国茶树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正丛安溪铁观音:产地在安溪县境内的西坪、虎邱、大坪、芦田、龙涓、祥华、长坑、蓝田、感德、剑斗、湖上、金谷、凤城、城厢、官桥乡(镇)。

(二)采制方法:采摘标准为中开面;做青程度为半发酵;初、精制方法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乌龙茶标准综合体》(FDBT/NY-1990)中《乌龙茶采摘技术》、《乌龙茶初制技术》和《乌龙茶精制技术》的要求制作;

(三)品质特征:成茶外形条索紧结、肥壮、沉重、匀整;色泽油润、红点明显、带砂绿色;内质香气浓郁持久,具有天然花香味(似桂花、兰花、栀子花香);汤色金黄明亮;滋味醇厚鲜爽、“观音韵”(品种独特的风韵)明显,回甘性强;叶底软亮、匀整、红边明显。具体必须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乌龙茶标准综合体》(FDBT/NY-1990)中《乌龙茶成品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申请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按下列程序: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安溪县茶业总公司递交《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派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并对铁观音产品当场抽样带回检测;

(三)检测和综合审查合格后,与其签订《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书》,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然后,颁发《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准用证书》。第三章 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及违规责任

第七条 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的权利和义务:

(一)准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凭“准用证”和每批安溪铁观音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向注册人领贴防伪“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

(二)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其产品应接受安溪县茶业总公司下设的安溪县乌龙茶质量检测中心站的不定期抽检;

(三)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按规定向注册人交纳管理费,根据其产品的销售量二年一次性交纳:50吨以下1000元,50-100吨2000元,100-300吨6000元,300-500吨10000元,500吨以上20000元。

(四)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准用证书有效期为二年,要求继续使用者,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重新签订《合同书》和更换《准用证》。

(五)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权不可擅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含变相行为)。违者,一经发现、查实,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六)未获准或被取消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接到批复后15天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注册人应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违规应承担的责任:

(一)如发现超出规定使用范围或产品的特定品质不合格,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二)凡违反本规则而引起的经济责任,由商标使用者无条件承担;

(三)凡违反本规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由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撤销其使用权, 收回《准用证》,造成损失的,由其赔偿;

第九条 自动放弃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权或使用权被撤销的,由安溪县茶业总公司公告于众。

第四章 对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条 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是该证明商标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负责对该证明商标的产品全方位跟踪管理;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做好该产品质量的监测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加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做好安溪铁观音的宣传、保护工作,严防在安溪铁观音种植区域内,钻安溪铁观音的习惯简称----“铁观音”的空子,以“铁观音”为品名进行包装物印刷和产品营销的侵权行为。

第十一条 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受到侵害时,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的产品特定品质由安溪县茶业总公司下设的安溪县乌龙茶质量检测中心站检测。

第十三条 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管理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申报产品的考察、检测、评审、监督,受理商标案件的投诉和查处,做好商标的宣传、公告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商标注册人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普洱茶证明商标下月启用 无商标者将被追究


云南省普洱茶协会昨日宣布:从2007年7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普洱茶”证明商标,并与云南龙生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等63家茶叶企业签订了使用“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同。

云南省普洱茶协会会长张宝三表示,普洱茶产业发展不规范、缺乏有效法律约束,导致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新充旧、短斤少量等欺骗消费者和损害行业声誉的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如果长期存在,必将严重阻碍普洱茶产业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我省做大做强普洱茶产业。正式启用云南省普洱茶地理标志,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市场。

云南省普洱茶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及《普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规定,制定了《普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已报经省农业厅批准。

凡“普洱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人,必须是属于《规则》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普洱茶生产、加工并有稳定的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申请人应能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及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商品商标注册证以及由该协会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协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并经该协会审查通过后,该协会再与申请人签订《普洱茶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其使用“普洱茶”证明商标。

被许可使用人还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未经云南省普洱茶协会许可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使用“普洱茶”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该协会对其产品也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另外,对擅自使用该商标的,该协会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提出侵权投诉或诉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称日照绿茶),规范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称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维护日照绿茶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日照绿茶的品质与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日照绿茶生产、销售以及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日照绿茶是指茶叶鲜叶全部产自日照市的现辖行政区域,并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按照DB37/T541-2005《日照绿茶》生产的绿茶。

第四条 日照绿茶的保护范围是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43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日照市的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现辖行政区域。

第五条 成立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由质监、科技、知识产权、农业、林业、财政、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领导,有关茶叶检验、科研机构以及中介组织的专家组成。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对日照绿茶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发布日照绿茶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对日照绿茶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调解决日照绿茶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指定专用标志的印刷企业;

(五)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专用标志的印刷及使用等有关情况。

第七条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第八条 生产者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应填写《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资料和证明: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茶叶鲜叶产地的证明;

(三)生产场所所在地证明;

(四)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DB37/T541-2005《日照绿茶》的检验合格报告;

(五)遵守《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承诺书。

第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绿茶生产者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公告后,发给《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书》(下称专用标志证书)。

第十条 专用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所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和“日照绿茶”文字组成。

持有专用标志证书者有权在其生产的绿茶的标签、包装物、说明书、广告上以及相关经营场所使用专用标志,但生产者在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外的车间、分厂、联营厂以及外地分装厂所生产的绿茶,一律不得使用专用标志。

第十一条 专用标志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可直接印刷在包装物上,也可用防伪的专用标志粘贴在包装物上。

专用标志由使用者到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并将印刷的包装物和粘贴标志的图案、种类、数量以及印刷企业名称向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备案。

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应当每年向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报送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生产者只能按专用标志证书所列产品范围使用专用标志,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将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专用标志;不得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的、易产生误解的产品名称或标识,不得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

第十四条 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日照绿茶的单位和个人,进货时应当验明专用标志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日照绿茶生产者应当建立绿茶生产、销售台账,建立茶叶基地档案或相应的原料采购台账。

第十六条 日照绿茶的产品质量和品质应当符合DB37/T541-2005《日照绿茶》。产品包装的标识必须真实,应当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第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专用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获准使用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逐级报请国家质检总局注销其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第十九条 以外地茶冒充日照绿茶的,或以低等级日照绿茶冒充高等级日照绿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或者冒用专用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在茶叶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接受举报单位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查处举报案件收缴国库的实际罚没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二十一条 从事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泄露商业秘密。违反规定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古丈毛尖获地理标志保护后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湖南古丈毛尖获地理标志保护后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贴上标志 身价陡增

湖南古丈毛尖获地理标志保护后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本报讯(周雯婷 彭明文 记者王融国)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尽管目前的经济形势还未全面复苏,但去年刚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湖南省古丈毛尖却逆市上扬,今年上市的新茶价格创下新高。

古丈茶叶始种于东汉,条索紧细、形若针尖、清香淳正、生津止渴、苦而回甘,具有明目清心、去脂养颜、提神益思之功效,唐朝时即成为贡品,享有全国十大名茶的美誉。但是长期以来,古丈茶叶在地域范围、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缺乏明确界定,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更缺乏统一的标准,该县茶叶产业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制约。

近年来,在古丈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湖南省质监系统的大力扶持下,对古丈毛尖的种植、采摘及制作等全过程进行标准化规范,使得古丈毛尖在品质和产量上都有了大幅提高。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2008年初受冰冻灾害影响,2008年古丈县茶叶总产量比2007年下降280吨,但产值却比上一年增长了200多万元,茶农人均纯收入也增加了285元。全县茶叶年纯收入达1万以上的农户也达到了68户,年销售在50万以上的农户达到23户。

2008年10月,古丈毛尖被正式“烙”上地理标志产品印记。一年来,古丈县的茶叶严格执行湖南省茶叶地方标准,茶叶市场得到了规范管理,古丈茶叶的价格和有证、合法经营企业的利润,都比往年有了明显提高。古丈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古丈毛尖最高更是卖到了5200元/公斤,比上一年增长了一倍。

受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带动,古丈县的种茶农户也明显增多,茶园面积快速扩大。新建茶叶专业村组60多个,3.3公顷以上种植大户发展到155户。2009年春更是新增茶园300多公顷。古丈茶叶的公斤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再次上涨了100多元。受市场利好刺激,企业投资热情不减,全县新增冷藏保鲜库630立方米,有两家企业还取得了自营进出口权,1850吨绿茶、100吨七叶参保健茶、100吨速溶茶等茶叶生产线的建设速度也明显加快。

地理标志产品品质要求


(一)武夷岩茶 按GB 18745武夷岩茶,将产品分为水仙、奇种、肉桂、大红袍、名丛。其产品规格见表3-4-4,表3-4-5,表3-4-6,表3-4-7,表3-4-8。 表3-4-4武夷水仙各级产品的感官指标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形

条索

壮结

壮结

壮实

尚壮实

色泽

滑润

尚滑润

稍带褐色

褐色

整碎

匀整

匀整

较匀整

尚匀整

净度

洁净

洁净

较洁净

尚洁净

内质

香气

浓郁鲜锐,特征明显

清香特征显

尚清纯,特征尚显

特征稍显

滋味

浓爽鲜锐,品种特征显露,岩韵明显

醇厚,品种特征显,岩韵明

较醇厚,品种特征尚显,岩韵尚明

浓厚,具品种特征

汤色

金黄清澈

金黄

橙黄稍深

深黄泛红

叶底

肥嫩软亮,红边鲜艳

肥厚软亮,红边明显

软亮,红边尚显

软亮,红边欠匀

表3-4-5 武夷奇种各级产品的感官指标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形

条索

紧结重实

结实

尚结实

尚壮实

色泽

翠润

油润

尚油润

尚润

整碎

匀整

匀整

较匀整

尚匀整

净度

洁净

洁净

较洁净

尚洁净

续表3-4-5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内质

香气

清高

清纯

尚浓

平正

滋味

清醇甘爽,岩韵显

尚醇厚,岩韵明

尚醇正

欠醇

汤色

金黄清澈

较金黄清澈

金黄稍深

橙黄稍深

叶底

软亮匀齐,红边鲜艳

软亮较匀齐, 红边明显

尚软亮匀整

欠匀稍亮

表3-4-6 武夷肉桂各级产品的感官指标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外形

条索

肥壮紧结,沉重

较肥壮结实,沉重

尚结实,卷曲,稍沉重

色泽

滑润,砂绿明,红点明显

油润,砂绿较明,红点较明显

乌润,稍带襊红色或褐绿

整碎

匀整

较匀整

尚匀整

净度

洁净

较洁净

尚洁净

内质

香气

浓郁持久,似有乳香或蜜桃或桂皮香

清高幽长

清香

滋味

醇厚鲜爽,岩韵明显

醇厚尚鲜,岩韵明

醇和,岩韵略显

汤色

金黄清澈明亮

橙黄清澈

橙黄略深

叶底

肥厚软亮匀齐,红边明显

软亮匀齐,红边明显

红边欠匀

表3-4-7 武夷大红袍产品的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外形

条索

紧结、壮实,稍扭曲

色泽

带宝色或油润

整碎度

匀整

内质

香气

锐,浓长或幽,清远

滋味

岩韵明显,醇厚,回味甘爽,杯底有余香

汤色

清澈艳丽,呈深橙黄色

叶底

软亮匀齐,红边或带朱砂色

表3-4-8 武夷名丛的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外形

条索

紧结、壮实

色泽

较带宝色或油润

整碎度

匀整

内质

香气

较锐,浓长或幽,清远

滋味

岩韵明显,醇厚,回甘快,杯底有余香

汤色

清澈艳丽,呈深橙黄色

叶底

软亮匀齐,红边或带朱砂色

(二)安溪铁观音 按GB 19598安溪铁观音,将产品分为2个系列:浓香型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清香型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产品规格见表3-4-9,表3-4-10。 表3-4-9 安溪铁观音(浓香型)的感官指标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外形

条索

肥壮,圆结重实

较肥壮,结实

稍肥壮,略结实

卷曲,尚壮实

尚弯曲,略粗松

色泽

翠绿、乌润,砂绿明

乌润,砂绿较明

乌绿,有砂绿

乌绿,稍带褐红点

暗绿,带褐红色

整碎

匀整

匀整

尚匀整

稍整齐

欠匀整

净度

洁净

尚净,稍有嫩幼梗

稍净,有嫩幼梗

欠净,有梗片

内质

香气

浓郁、持久

清高,持久

尚清高

清纯平正

平淡,稍粗飘

滋味

醇厚鲜爽回甘,音韵明显

醇厚,尚鲜爽,音韵明

醇和鲜爽,音韵稍明

醇和,音韵轻微

稍粗味

汤色

金黄,清澈

深金黄,清澈

橙黄、深黄

深橙黄、清黄

橙红、清红

叶底

肥厚,软亮匀整,红边明,有余香

尚软亮,匀整,有红边,稍整有余香

稍软亮,略匀整

稍匀整,带褐红色

欠匀整,有粗叶及褐红叶

表3-4-10 安溪铁观音(清香型)的感官指标

项目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形

条索

肥壮、圆结,重实

壮实、紧结

卷曲、结实

卷曲、尚壮实

色泽

翠绿润,砂绿明显

绿油润,砂绿明

绿油润,有砂绿

乌绿,稍带黄

整碎

匀整

匀整

尚匀整

尚匀整

净度

洁净

尚净,稍有细嫩梗

洁净,稍有细嫩梗

内质

香气

高香、持久

清香、持久

清香

清纯

滋味

鲜醇高爽,音韵 明显

清醇甘鲜,音韵明显

尚鲜醇爽口,音韵尚明

醇和回甘,音韵稍轻

汤色

金黄明亮

金黄明亮

金黄

金黄

叶底

肥厚软亮,匀整,余香高长

软亮,尚匀整,有余香

尚软亮,尚匀整,稍有余香

尚软亮,尚匀整,稍有余香

文章来源:http://m.cy316.com/c/477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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