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茶上市之际,爱茶人士早已做好准备入手今年的新茶,那么爱茶人士要注意茶叶包装的哪些事项呢?
大型商超售卖的盒装茶叶上都标注了产品信息,而路边的茶叶特产专卖店内销售的茶叶大多为散装,待顾客选购后装入不同的包装礼盒,且这些包装有的连净含量或保质期等基本信息也没有标注出来。
那么,茶叶产品标签究竟应该标出哪些信息才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呢?下面就为大家揭开茶叶产品标签身上的神秘面纱。
茶叶产品标签:这些必须有
茶叶产品与其他食品相比,由于拥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对茶叶质量的判定上不仅需要科学检测技术、仪器对其安全指标进行检测,同时需要对茶叶的形状、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等品质审评才能得出结论。
现在许多消费者在选购一款茶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关注茶叶产品标签信息的习惯,因而忽视了茶叶本身的质量安全问题。据悉,茶叶产品标签上应该包含的信息有: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号。
许可证与标准号:这些不难懂
在一串的产品信息中,最令人费解的是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号,这两条编码成了人们口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那么茶叶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该如何解读这两串数字呢?
据介绍,茶叶包装标签上有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号,意味着这款茶叶是通过检验的,是有质量安全和品质保证的。
生产许可证号是由国家依法授予允许生产的凭证,而产品标准号是具体产品的技术要求或规范编号,由企业编号报备国家代表某产品。
茶叶产品标准号按照标准的适用领域和有效范围,可以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GB)、专业标准(如农业NY)、地方标准(DB)和企业标准(Q)。从国家标准到企业标准,级别逐级降低,但标准也逐级严格。
消费者购买茶叶:这些需谨记
消费者在选购茶叶时一定要注意茶叶的安全质量,为了避免小作坊将没有经过检验的茶叶直接套罐销售,最好是直接前往规模较大的茶叶店、老字号或国有茶叶品牌店进行购买。
如果消费者在品尝后觉得茶叶有问题,也不要继续饮用。若购买到三无产品,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销售商进行赔偿,也可以向315提出维权申请。
茶叶作为加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应满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要求。
一、茶叶标签应涵盖的内容
1、产品的名称
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食品标签上标示的食品名称应当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某标签标示产品名称为“黄金芽”,对照执行标准《GB/T14456.1—2017绿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绿茶的分类只有炒青绿茶、烘青绿茶、蒸青绿茶、晒青绿茶等4类。而“黄金芽”只是一个茶树品种名称,显然作为产品名称标示是不符合要求的。正确的产品名称可参考《GB/T18650—2008地理标志产品龙井茶》《GB/T14456.1—2017绿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GB/T20354—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吉白茶》《GB/T13738.2—2017红茶第2部分:工夫红茶》等标准。
2、产品标准代号
食品标签上标示的标准代号应与产品执行标准相符。不在原产地域范围内生产的茶叶产品标注原产地茶叶执行标准,如贵州或武汉等地生产的扁形茶标注的执行标准却是《GB/T18650—2008地理标志产品龙井茶》,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应在辖区范围内生产,超出标准规定的区域生产或分装都是不允许的。另外,茶叶执行的标准如有明确要求标注茶叶产品质量等级的,也应予以标明。
3、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生产的食品不得再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如西湖区的一家茶叶生产厂家SC11433019803222的编号中,从左到右第一位数字1是指食品,14指茶叶,3301是浙江杭州,98指西湖区,0322是顺序号,最后一位2是校验码。
4、净含量标示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净含量的标注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数字高度不得低于2mm。
5、生产日期、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地标示,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生产日期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包括包装/灌装日期),这里应明确在茶叶产品标签标识上的生产日期为最后包装日期;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用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者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茶叶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
生产日期、保质期正确的标法示例:
生产日期:2018年8月1日(或“见内袋封口处”等),保质期:18个月,贮存条件:清洁、通风、干燥、避光、无异味的环境条件下贮存(绿茶还可加上“冷藏效果佳”等)。
6、配料标示
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单一配料的食品(如茶叶)应标注配料。规范的标注可以根据实际不同茶类进行标注:茶叶、100%茶叶、梅家坞茶鲜叶、武夷岩茶等。
7、生产经营者的联系方式
食品标签上应标示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经营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规范的标示如:生产商:XXX茶叶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家坞X号,客服电话:400-XXXX。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8、产地
茶叶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只标注到某个区或者县级市,如“西湖区”“嵊州市”等,甚至不标注产地,或者只标注一个很小的、不确切的地名,都是不规范的。规范的茶叶产地标注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翁家山”“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9、文字和符号
食品标签对文字标示有明确要求,包括使用规范汉字、规定的字符高度、中外文对应等,标签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否则也是不规范的。如部分茶叶产品标签使用了外文但没有对应的中文、标签内容写在合格证上、标签只标示繁体字等都是不规范的。
10、未按规定标示某些特殊标识
在未取得认证授权或认证授权已过期的情况下,仍然在食品标签上标示“有机”(“有机转换产品”)“绿色”“无公害”等,这些行为也是违规的。
二、营养标签
《GB771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对日均食用量/饮用量在10g以下的茶叶豁免标注营养标签。建议在茶叶标签上以警示语言标注“建议每日饮用量为10g以下”。因为茶叶对人体有一定的兴奋作用,也建议在茶叶标签加上一些警示性的提示语如“特殊人群不宜或少量饮用”。
三、包装
茶叶作为加工食品管理,必须包装后才能出厂销售,直接接触茶叶的内包装材料应为食品级材料。有两个国家标准对茶叶过度包装作了规定,《GB/T31268—201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对包装的总则有:在不损害商品包装作用的基本原则下,应使包装轻质化,采用简易包装;在满足包装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其辅助功能应简单、实用;《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茶叶类的限量要求有:包装孔隙率≤45%,包装层数为3层及以下,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越商品销售价格的20%。这两个规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很有必要的。茶叶包装应简易,满足茶叶包装、运输和销售需求,减少过度包装,降低包装成本,避免额外浪费。这两个规定应引起茶叶生产者的重视,已有部分茶叶企业因违反该标准规定而受到处罚。
欧盟(欧共体)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76/211/EEC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预包装产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该指令是比较实用和覆盖面广的技术法规。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指包装或标签标示的量。范围在不小于5g或5ml,不大于10kg或10L之间。实际的量允许有误差,但有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属于基本要求的范畴,由指令直接规定产品的质和量是顺理成章的。
90/496/EEC和2003/120/EC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和关于90/496/EEC食品营养标签的修正案,是对营养食品的基本要求。规范的标签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首要条件。关于一般食品标签见第五章。
89/109/EEC、2002/72/EC等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理事会指令。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主要受关注的是塑料,其次是纸。在欧盟,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实际上是这方面的技术成熟)。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出口包装材料,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
89/109/EEC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有两个具体的转移类型,允许透过极限为60mg/1kg(60mg的任何物质、lkg的食品)。2002/72/EC的颁布,全部取代了90/128/EEC和7个修正案,并且修订了2002/17/EC,对转移采取了与89/109/EEC不同的量纲,并且特别关注与薄膜复合的材料,允许透过极限为l0mg/dm2(10mg的任何物质、1dm2的包装材料)。82/711/EEC中规定了测试方法。欧盟法令对PVC没有规定具体的转移量,但78/142/EEC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氯乙烯单体允许量为0.701mg/kg,80/766/EEC规定了检测方法。
美国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公示法案》(ModelLegislation)。2004年10月美国官方正式公布修订的公示法案《包装中的毒物》(Toxi-csinpackaging),该法案持有与欧共体相同的观点,规定了与欧盟94/62/EC和其修正案2004/12/EC相同的技术指标,提出了特殊的规定。鉴于重要,摘录如下:
第2条本法案认为并宣布:处理固体废弃物可能造成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大范围的危害;包装(废弃物)占所有固体废弃物流很大的比例;在焚烧包装废弃物时,包装所含的重金属中的一部分很可能随焚烧时的飞灰散发或残留在废渣中,而后废渣在填埋场形成渗滤;铅、汞、镉和六价铬受到特殊关注是基于现有的科学和医学的理论;就减少包装废弃物的危害而论,排除包装上添加的重金属是可取的首要措施;本法案的目标旨在减少危害的同时不妨碍或阻止在包装及其辅助物的产品中广泛使用再循环材料。
第4条禁令的延迟时间及对应总量;任何包装或包装辅助物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量不应超出以下规定:本法案生效两年后低于重量的0.06%(0.6g/kg);本法案生效三年后低于重量的0.025%(0.25g/kg);本法案生效四年后低于重量的O.01%(O.1g/kg)。
第5条玻璃形态的玻璃或陶瓷包装或包装成分,当样品预期依照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C1606-04并依照美国EPA毒性过滤程序的测试方法和公布于SW846第3版中评估固体废料的测试方法测试时,镉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一(1ms/ks),六价铬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铅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在本规定中不应出现汞。
食品药物管理局的预先食品接触通告--食品接触物质:毒物学介绍
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对关联包装的规定:食品必须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中包装;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必须依据良好的管理规范(GMP);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其组成成分必须符合要求。
上述前两条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相关的认证。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美国法规认为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活性物质迁移到食品是造成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原因,因而将此类活性迁移物质定义为间接食品添加剂。美国联邦法典第21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的第174、175、176、177、178部分(21.CFR.Part;174.175.176.177.178)对食品添加剂有详细的规定。在美国,食品包装材料主要由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管理,肉类和家禽由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
对我国的企业而言,上述前两条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只要满足其要求(包括企业的认证要求)并且按FDA或USDA规定的程序申报,就可能获得批准。当采用的食品包装材料是上述前两条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外时,问题就比较复杂,确切地说,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本法规收录的一项FDA文献是典型的解决上述问题的指导,文献规定了向FDA注册的一个关键性的表格应如何完成。
趋势:用安全的材料替代受限制的或可疑的材料
聚氯乙烯(PVC)中氯乙烯单体,纸制品中的氯联苯(PCB),黏合剂、印刷油墨中的可溶、可挥发物质和有害重金属等被列为在食品、医药以及可能与儿童接触的产品包装中限制使用的材料。例如:78/142/EEC中规定的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氯乙烯单体限制在0.701mg/kg以下。为了规避风险和严格的检,测,欧盟的企业大都采取用安全的、低风险的材料替代法,例如,用PET替代PVC,用PP替代PS等。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PVC有可能完全退出包装市场。
在欧盟,聚氯乙烯已经逐渐退出某些产品的包装。但是,由于聚氯乙烯具有良好的机械物理性能,它的生产总量并没有减少,比如转向建材行业,我国也有同样的趋势。目前对PS欧盟虽无统一的、明确的限制,但苯乙烯单体的有害性是明确的,而且PS在常温或需要加温的状态下容易产生异味,在某些应用上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产品,以PP取代PS是可行的做法。
包装用纸相当大的数量属于一次性的,为避免多氯联苯对水源的污染,欧盟普遍采用氧化法制造的漂白浆。据统计,在欧洲用氧化法制造的漂白浆的产量已经超过60%,而包装用纸量占纸总产量也是60%。
微波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分类
可透过微波的包装材料
此类材料在微波场中很少吸收和反射微波,对微波的透过性很高,也称微波透明包装材料。
包装食品在进行微波加热或蒸煮时,只有微波能最大限度地被食品所吸收,食品才能迅速升温,从而提高加热效率,因此,此类包装材料是微波食品包装的主要用材。
一般的纸类、塑料、玻璃等包装材料大都属于此类包装材料。
可吸收微波的包装材料
在微波场中与食品一起吸收大量微波能而生热,甚至比食品升温更快。
通常用于微波敏片包装与食品表面直接接触,使食品表面能达到产生脆性和褐变色泽所需的温度。
可反射微波的包装材料
在微波场中不能吸收和透过微波但能反射,主要用作微波屏蔽材料,防止食品边角或突出部位过度加热,达到均匀良好的加热效果。
可改变电磁场的包装材料
如美国A1con公司的一种名为MicroMatrh的容器,主要有铝箔复合制成,其圆顶可不同程度地反射微波,从而改变食品内部不同部位的电磁振荡,使食品加热更均匀彻底。
食品包装纸类优点:
加工性能好、印刷性能优良,具有一定的机械力学性能、便于符合加工、成型性好;卫生安全性好;来源广泛、品种多样、成本低廉、容易形成大批量生产;纸质包装容器重量较轻、缓冲性能好、应用广泛; 废弃物可以挥手利用,无白色污染。
一般而言,凡是定量在225克/平方米以下或厚度小于0.1毫米的称为纸;凡是定量在225克/平方米以上或厚度大于0.1毫米的称为纸板。
食品包装纸的种类:
牛皮纸:机械性能高,并富有弹性,抗水性、防潮性和印刷性良好,大量用于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
羊皮纸:又称为植物羊皮纸或硫酸纸,具有良好的防潮性、气密性、耐油性、机械力学性能,适用于油性食品、冷冻食品、防氧化食品的防护要求,可用于乳制品、油脂、鱼肉、糖果点心、茶叶等食品的包装。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
鸡皮纸:一种单面光的平板薄型包装纸。质地坚韧、有较高的耐破度、耐折性度和耐水性,有良好的光泽,可供包装食品、日用品等,也可以印刷商标。可生产成多种颜色。
玻璃纸:是透明度最好的包装用纸,透光率达到100%,主要用于美化包装,玻璃纸上涂蜡,可与食品直接接触。涂上一层或两层树脂制成防潮玻璃纸,改善其性能。
茶叶滤纸:耐沸水冲泡,国内主要用桑皮做材料,国外采用马尼拉麻或合成纤维(如无纺布),桑皮经过树脂处理。
复合纸:将纸与其他挠性包装材料相贴合而制成的高性能包装纸。常用的有纸塑复合、纸铝复合等,有涂布、层合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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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包装的技术要求
茶叶中含有抗坏血酸、茶单宁、茶素、芳香油、蛋白质、儿茶酸、脂质、维生素、色素、果胶、酶和矿物质等多种成分。这些成分都极易受到潮湿、氧气、温度、光线和环境异味的影响而发生变质。因此,包装茶叶时,应该减弱或防止上述因素的影响,具体要求如下。
防氧化
包装中氧气含量过多会导致茶叶中某些成分的氧化变质,如抗坏血酸容易氧化变成为脱氧抗坏血酸,并进一步与氨基酸结合发生色素反应,使茶叶味道恶化。因此,茶叶包装中氧的含量必须有效控制在1%以下。在包装技术上,可采用充气包装法或真空包装法来减少氧气的存在。真空包装技术是把茶中装入气密性好的软薄膜包装袋内,包装时排除袋内的空气,造成一定的真空度,再进行密封封口的包装方法;充气包装技术则是在排出空气的同时充入氮气等惰性气体,目的在于保护茶叶的色、香、味稳定不变,保持其原有的质量。
防潮
茶叶中的水分是茶叶生化变化的介质,低水分含量有利于茶叶品质的保存。茶叶中的含水量不宜超过5%,长期保存时以3%为最佳,否则茶叶中的抗坏血酸容易分解,茶叶的色、香、味等都会发生变化,尤其在较高的温度下,变质的速度会加快。因此,在包装时可选用防潮性能好的,如铝箔或铝箔蒸镀薄膜为基础材料的复合薄膜为包装材料进行防潮包装。
阻气
茶叶的香味极易散失,而且容易受到外界异味的影响,特别是复合膜残留溶剂以及电熨处理、热封处理分解出来的异味都会影响茶叶的风味,使茶叶的香味受到影响。因此,包装茶叶时必须避免从包装中逸散出香味以及从外界吸收异味。茶叶的包装材料必须具备一定的阻隔气体性能。
防高温
温度是影响茶叶品质变化的重要因素,温度相差10℃,化学反应的速率相差3~5倍。茶叶在高温下会加剧内含物质的氧化,导致多酚类等有效物质迅速减少,品质劣变加快。根据实施,茶叶的贮存温度在5℃以下效果最好。10~15℃时,茶叶色泽减退较慢,色泽效果也能保持尚好,当温度超过25℃时,茶叶的色泽会变化较快。因此,茶叶适合于在低温下保存。
遮光
光线能促进茶叶中叶绿素和脂质等物质的氧化,使茶叶中的戊醛、丙醛等异味物质增加,加速茶叶的陈化,因此,在包装茶叶时,必须遮光以防止叶绿素、脂质等其它成分发生光催化反应。另外,紫外线也是引起茶叶变质的重要因素。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用遮光包装技术。
茶叶,特别是高档绿茶,在贮藏过程中,由于受水分、温度、湿度、光照、氧气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发生陈化变质,失去原有的新鲜风味。科学研究表明,茶叶的陈化变质主要是其内含化学成分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发生一系列化学变化所致,如水分的吸收、茶多酚和脂类物质的氧化、氨基酸和碳水化合物的反应、色素和香气成分的变化、维生素的氧化等。由于这些内含物质的变化,使茶叶在无保鲜的条件下极易发生陈化劣变,而要控制茶叶内含物质的变化,必须要对加工好的茶叶包装后再进行保鲜贮藏。因此,要保持茶叶品质,尤其是绿茶的品质,就必须采取低温、低湿、避光、缺氧和茶叶低水分的保鲜措施,这就需要对茶叶进行包装,来延缓其品质的变化。
实际上,茶叶包装是为了保护茶叶的特殊品质,选用适当的容器或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对不同的茶叶采用不同的技术处理、将茶叶与外界环境相隔离的一种装置,它是实现茶叶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茶叶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
在茶叶生产过程中,包装是最后一道重要的工序。在流通过程中,茶叶包装对保护茶叶、美化茶叶、宣传茶叶、提高茶叶品味以及茶叶的贮藏、运输、消费、使用等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些年来,通过包装外表的美化来增加商品茶的附加值和广告效应也已成为一种重要功能。
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公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其中重点提出要对茶叶包装进行规范,限制茶叶过度包装。
按照该规定的定义,超出了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就是过度包装。有资料显示,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就约有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对于茶叶,规定要求包装层数要在3层及以下,包装空隙率,即包装内空隙的体积与包装体积的百分比,不得超过25%,包装成本不得超过15%等。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已对月饼的过度包装问题做过类似的限制。
以我们习惯的方式去理解,通常相关部门出台一部限制性政策,也就意味着政策中所限制的内容在市场上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了。记者在北京马连道茶叶市场上发现,凡是礼品装的茶叶包装,尽管包装材质和外形设计上有所区别,但是基本上在最外层都少不了一个纸袋,第二层一个精美的盒子,盒内铺上金黄色的绸缎做底,上面再摆上两个装茶叶的小罐,小罐至少还有一层锡箔纸,然后才是茶叶,有的则还要将其中的茶叶分装成小袋,分成够一次冲泡量的茶叶。可见,茶叶的过度包装,确实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事实上,早在相关规定公示之前很长一段时间,这种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装就受到不少人的诟病了。田小姐是一家媒体的编辑也是一位茶的爱好者,她说,茶叶的过度包装,往小了说是喧宾夺主,往大了说是污染环境,如果自己买茶喝的话,一定会选择包装简洁但是茶叶很好的茶,不会选择这种繁琐的包装茶。但是,若是送礼尤其是送给比较重要的人的话,也会很无奈地要“选择”这种“精美”包装的茶,因为除了这些繁杂的包装外,能体现出茶叶本身档次的包装,市场上几乎难觅踪迹。在田小姐看来,如果不去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去改变这种落后的消费偏好,相关规范能够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
厦门迈点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是国内茶叶包装设计、生产最主要的厂商之一,总经理裴任标也表示,虽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限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出台,做法是对的,对于引导茶叶包装向环保型、节约型方向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它在限制过度包装上能起到的作用却并不大。首先茶叶并不像月饼那样价值相对容易估算,就月饼本身来说,一盒月饼以4个计算,价值一般不会超过100块钱,但是一斤茶叶却可以是50块钱也可以是5000块钱,因此,“包装成本不得超过15%”在茶叶上就失去了可操作性。事实上,就“包装成本不得超过15%”一项来说,即使没有这样的规定,茶叶厂家为了获取期待的利润,也都会将包装成本控制在总成本的8%~10%之间。“限包”真正要解决的其实是环保问题跟浪费问题,因此,应该首先要在舆论上就这两点进行大力宣传,让茶叶包装的卫生观念和环保观念、节约观念深入人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为了体现茶叶“档次”,市场对过度包装还是有大量需求的,所以公司要在短时期内完全走简易化的包装路线也困难,现在能做到的就是在包装材质的选择上选用可降解的纸制品,通过设计和工艺上的改进,让部分高档包装更具有实用性和工艺观赏性,使包装还可以再利用。
就茶叶包装“档次”问题,北京城开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邸惠琦认为,档次的高低并不需要通过繁复的包装来体现,她的一些朋友给她从日本、德国等地带来的礼品,包装就很简单精致,单从产品包装的色彩运用、材质选择和细节设计上就完全可以看出产品档次之高。不仅档次高,由于包装简洁,又让人觉得产品很实惠,不像我们的一些茶叶虽然档次也很高,但是却叫人觉得很不实在。对此,裴任标表示,国外包装设计上的先进案例他们也做过深入分析,但是国内市场的消费习惯暂时还远未达到这种水平,因此,我们更需倡导健康的消费习惯和心理。邸惠琦还说,她每年中秋、春节都会选择茶叶作为礼品送给客户,由于和客人彼此了解,所以客人对她送去的茶叶品质都很认可,因此,也尽量不用繁复的包装,否则倒显得不实在。
在邸惠琦看来,茶叶品质在茶叶礼品中的地位显然是最突出的,由于她和接受茶礼的客户之间相互信任,也就让繁杂的包装显得没有必要了。这一点在北京老字号茶叶企业吴裕泰那里也得到了充分验证,据总经理孙丹威介绍,吴裕泰的茶叶销售中,用老北京手工工艺、单张食品包装纸进行手工简易包装的茶叶销量就占了公司总销量的80%,其中也不乏是馈赠贵客的礼品茶,这一点应该说跟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信任不无关系。这样的包装不但环保,而且其中蕴含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文化内涵也得倒了消费者的认可,据说,不少消费者正是为了欣赏这样的包装技艺而特意去买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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