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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的茶叶法令和榷茶制度的模式

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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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榷茶体制的建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草创到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首先体现为一系列茶叶法令的颁布。先是建隆三年(962年)刘湛奉诏榷茶于蕲春,开始对从蕲春北销的江南茶叶实行官府的垄断经营。

随后在乾德二年(964年),将榷茶的范围扩大为所有的江南北销茶,令京师、建安、汉阳、蕲口并置场榷茶,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商人经营茶叶,需入金帛京师,指引诣沿江给茶。在确立官府对茶叶垄断经营的同时,还颁行私茶法:民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百钱以上者杖七十,八贯加役流,主吏以官茶贸易者,计其直五百钱流二千里,一贯五百及持杖贩易私茶为官司擒捕者,皆死。也就是在乾德二年实行的榷茶制度,是由沿江的三个榷场(即榷货务)垄断收购自江南的北销茶,商人经营茶叶,先向京师榷货务输金帛,换取算买茶叶的凭证:引,然后持引去沿江榷货务算买茶叶。

在乾德三年(965年)之前,榷茶制度还仅仅是针对由北宋境外销往境内的茶叶,而对北宋境内的茶叶,也即淮南茶,并没有实行禁榷制。对淮南茶禁榷之议,始于乾德三年。如果说之前禁榷江南茶主要是为了防止南商操纵中原利权,禁榷淮南茶则是因为宋政府从榷茶中得到了好处,为了充实财政而实行的。且南北茶法不一,不利于榷茶制度的推行。史载乾德三年九月,苏晓建议榷蕲、黄、舒、庐、寿五州茶,置十四场。后又增加了光州、山场改为十三。淮南茶的禁榷与禁榷江南茶一样,都是由政府统一收购和批发茶叶。其不同在于,由于淮南在宋朝境内,所以政府的千预不仅体现在茶叶流通环节,而且涉及到茶叶的生产领域,淮南榷茶有了关于园户的规定:对于茶叶的生产,置吏总之,六州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园户。淮南榷茶体制运行的流程是这样的:政府先向园户发放茶叶生产的茶本钱,园户生产茶叶,首先应当先向国家交纳赋税,可以用交纳一定数额的茶叶代替;园户用茶输租后,余茶悉数卖给国家,由就近的山场收购,国家支付的对价就是预先发贷给园户的茶本钱。茶叶由十三山场收购后,统一批发给商人经营。商人经营茶叶,先在京师的榷货务纳金帛,然后持引去淮南的十三山场领取茶叶。北宋结束五代十国的割据后,把施行于淮南的这一园户管理制度推向江南。

宋灭南唐后,在江南曾一度沿用南唐旧法,官市茶十之八,余二分复税其什一,然后给符,听其货鬻。也就是把园户生产的茶叶,一分为二:官府收购园户所产茶叶的十分之八:对剩下的那十分之二,在收取该份额的10%的税后,可以自由买卖。对于前面的那八分,当然是榷茶法,而后面的二分也属于广泛意义的榷茶,因为政府实际上对该部分收了茶税,如同唐代的税茶法。但这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而且听其货鬻与官府收购后再批发给商人的价格,肯定是有所差别的,这样就与在江北实行的全面榷茶相冲突,以至于商人旁缘为奸,逾江涉淮,颇紊国法。于是在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从江南转运使樊若水之请对江南茶实行全部禁榷。江南茶法调整如下:

其一,诸州所产茶折税输租如山场,即一如淮南茶法,园户所产茶叶在折税输租后,由官府就近设置的山场将余茶统一收购;

其二,增加了榷货务的设置,由原來的沿江三榷货务增加为八个(后又减为六个),以便于适应江南全面榷茶的需要,榷货务的职能是批发由江南各州军买茶场收购来的茶叶;

其三,相对于乾德二年,减轻了私茶的处罚。私自贩卖茶叶十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妇人配为针工,民间私茶减犯人罪之半,榷货务主吏盗茶贩鬻钱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同时还增加了园户私自毁坏茶树的处罚:园户辄毁其丛株者,计所出茶论如法。

太平兴国二年茶法的调整,统一了南北榷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闽越相继归入北宋,自此,除了广南、四川外,榷茶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即《宋史》卷一八三所描述: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宋初确立的榷茶体制包括这样几方面内容:

其一、政府与园户之间。在产茶的江淮闽浙荆湖诸路,将茶叶生产者编制为园户,设官置吏,统一管理。园户作为专门的茶叶生产者,其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类似合同的法律关系。园户生产茶叶,首先有权获得由政府发放茶本钱,以此作为茶叶卖给政府的对价。而园户所产的所有茶叶,不管是输粗所用,还是折税所用,还是卖给政府,最终都垄断在政府手中,商人若要经营茶叶,只能从政府手中批发。园户负有交出全部所产茶叶的义务,若匿不送官的,以私茶论,按照所隐匿茶叶的价值处以严厉的刑罚:而且园户应尽量保证茶叶的产量,如果私自毁败茶树的,要按照这一部分的产量,以比照私茶处罚,这样园户和政府之间除了横向的合同关系之外,还有纵向的管理关系,其与政府之间的产销关系具有强制性。可见园户对于自己手中的茶叶并没有现在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产权关系不明确。园户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既不是买卖合同关系,因为这种买卖不是双方的合意,是一方的意思的强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雇佣劳动关系,因为这种雇佣也具有强制性。他们之间实际上仍然是一种隶属关系,政府组织园户种植茶叶,向园户发放茶本钱作为酬劳,园户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只具有占有权,而不是所有权。

其二、政府与商人之间。政府的茶叶经营机构由京师榷货务、沿江六榷货务、十三山场组成。园户所生产的茶叶,在淮南,由十三山场就近收购并批售;在其他诸路,由政府就近设置买茶场收购,然后运往在沿江设置的六榷货务,由六榷货务批发给商人。这三个机构相比较而言,十三山场兼有收购和批发功能;沿江六榷货务不从园户手中直接收购茶叶,而只是接收由其他诸路的产茶州军的买茶场收购来的茶叶并批发。二者是并行并立关系。而设置在京师的榷货务但会给交钞往还,而不积茶货。也就是说京师榷货务的职能是收钱和发引,不负责茶叶的具体出纳。商人经营茶叶的,先向京师榷货务(在东南各地政府也可以)纳钱交款,以射六务、十三场茶,京师榷货务根据商人的要求,区别其所要买的不同场、务的茶,发给不同的买茶凭证。商人持该凭证(引)到沿江榷货务或者十三山场去领取茶叶。这里的引,既有代金券的性质,同时又是商人经营茶叶的许可证。在这里,政府首先充当了一个商人的角色,它把从园户那里买来的茶叶,批发给茶商,这与一般的商人行为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它买茶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它与茶商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即茶叶买卖合同关系。商人买茶包括两个行为:先纳钱买引,后持引领茶。交易过程其实在第一个行为就实现了,持引领茶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这个合同关系与一般的合同不同,具有特殊性,即它给商人设定了附加义务,商人买茶后,必须按照交引所指定的地点销售,否则要受到惩罚,这与今天的知识产权法中的许可使用颇为相似。在商人买茶过程结束后,政府与商人之间仍然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商人按照规定向政府交纳商税,违反了茶法要受到政府处罚,而且政府也打击私贩,保证守法茶商的正当利益。

其三、以刑法来保障榷茶制度的实施。这包括对园户和茶商私自交易的处罚、园户私自毁败茶树的处罚、聚众持械贩易私茶的处罚、主管经手茶叶的官吏监守自盗擅自贩易的处罚,以及对巡防卒私贩茶的处罚,区别上述各种情况,性质轻重有别,并以贩易茶叶的数量确定不同的量刑等差,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私茶法。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宋初的榷茶走的是一条官购商销的间接专卖的路子。由于在这种制度下,商人需要向政府纳钱取得交引来领取茶叶,于是被称为交引法或者入中法,这是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的结果。在这一体制下,政府连接在园户和商人中间,增加了茶叶流通的一个环节,通过对茶叶的低价收购和高价批发来获取专卖利益。由于茶叶牢牢的控制在政府的手中,对私茶进行严厉的处罚,再加上一系列保证茶叶产量的措施,有利的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至道末,鬻钱二百八十五万二千九百余贯,天禧末,增四十五万余贯,可以说,宋初的榷茶是相当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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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茶制度的理论形成和发展


榷,本义为独木桥,引申为专利、专卖、垄断。《史记王宗世家》:韦昭曰榷者,禁他家,独王家得为之。在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垄断一词最早是亚圣盂何(约前372~前289)在《盂子》中提出来的(《孟子公孙丑下》凡十四章)。在第十章中,盂子对垄断的解释: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夫马,必求龙(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贱夫始矣。这里孟子所指的垄断,是指小商贩在市场上的小投机活动,与现在使用的垄断这个词有所区别。孟子甚至把封建统治集团中成员长期处于富贵地位的特权称为私垄断。而管仲、桑弘羊等着名政治家、经济思想家则从理论上对禁榷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并竭力推行禁榷制度,收到了他们所理想的效果。

管仲(?~前645年)是古代最著名的政治家、经济思想家、唯物主义者,著有《管子》一书,该书约有三分之一是专谈经济问题的。管仲曾相齐桓公成为春秋时代第一位霸主,他强调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作为政治伦理观点的基础,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是他的名言。他认为,德、义、礼都赋予一定的经济内容,他的财政思想是主张封建国家独揽大宗物资的生产经营权,以攫取利润,增加国家经济收入,有利于缩小强制性的租税,以免激起人民反抗。因此,他主张把盐、铁、鱼(当时齐国的重要行业)由国家专卖。

桑弘羊(前152~前80年),领大司农,主张重农抑商,打击官商大贾势。他掌管汉武帝中央财政近40年,在民下加赋的原则下,很成功地解决了封建王朝十分沉重的财政困难,他的财政政策,被后世视为足资效法的典范。

桑弘羊的经济思想主要是吸收和发展了《管子》的经济思想。他冲破儒家子罕言利的禁区,认为重农是对的,但不经营商业是不能富国的,因此,他是商业的辩护人。担必须着重指出,他的重商理论,是设想通过统一和加强中央财政,以巩固封建政权,而不是直接为商人阶级利益服务的。他主张限制商业资本,认为实行盐、铁专卖也是为了建本(农)抑未(商)。他的经济政策是干涉主义,主张山泽资源归国家所有,不宜私营,而国家可以将这笔收入用于助贡赋,修沟渠,立诸农,广田牧,盛厨田,发展农业生产,而又不致于加重农民负担。

桑弘羊还主张促进对外贸易,他说,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其目的,第一是想通过对外贸易来控制外国,第二才是商品交换,即以国内富余的商品去换回本国稀有的商品。

桑弘羊的财政政策,在不增加商人和农民税斌的情况下,实现了国库富裕的目的。

以往在研究榷茶、贡茶时,多侧重罗列史实或就事论事,或局限于批判其掠夺性的一面。笔者认为,应该从理论上认识事物的本质,采取求实的态度,把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从而克服主观片面观点,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镜,古为今用。

我国几千年的产茶历史,名扬海外。但在古代,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到了唐代,始得到迅猛发展。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大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治国理论和策略,指引唐代一个多世纪民富国强,虽然经历了七八年安史之乱,继而又出现中兴对期。政治上的稳定,促进了经济上的繁荣,也为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唐代宽松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懦释道三教在斗争中和平共处,互相渗透,互相影响。而三教都嗜茶颂茶。士大夫阶层的闲逸生活以茶养性,以茶育德。丈人茶道、僧侣茶道、宫廷茶道、民间茶道各显其能,互相辉映。因此,在唐王朝开发南方政策的推动下,茶叶种植业蓬勃发展,为我国茶叶产地的区域化、专业化奠定了基础,出现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寺院、家庭手工制茶作坊,茶的商品化在农产品中占绝对优势。

茶叶生产的发展,促进了茶叶商业的繁荣。江南出现了很多大的茶商,北方出现了茶栈茶肆。有的商人缺少资本而又求财心切,竟见利忘义,挺而走险,抢劫他人财物,入山贩茶,把南方的茶叶运到北方。贩运茶叶可获得厚利,茶叶贸易兴旺发达。

盛唐之后,由于政治动荡,直接管辖区缩小,税源锐减,而且藩镇割据,截留中央财税,因此,国库财源日益枯竭。

唐王朝看到茶叶生产大发展了,物资丰富了,商人业茶可以致富,而国家又出现了财政危机,因而效法禁榷制度。宰相赵赞建议税天下茶,十取其一。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创立税茶法,形成定制。(太和九年十月乙亥),王涯献榷茶之利,乃以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自涯始也。到武宗时期禁民私卖,榷茶形成制度。

唐代榷茶的目的,最主要是增加国库收入,晚唐西川富强,只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赡彼军储,四川茶利足以弥补唐王朝巨大军费开支。第二,榷茶为了茶马互市,回屹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第三,榷茶为了抑商,禁榷制度是抑商政策的重要支往。

禁榷制度的理论在西汉建立起来之后,即为后代封建统治者所赞赏并竭力推行。榷茶制度在唐代形成之后,即为历代相沿袭,直到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中叶才告消失。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积贫积弱封建王朝,与契丹(辽)、西夏(党项)、女贞(金)烽火不息,财政困难、战马短缺是两大难题,困扰着皇室宫廷,故入宋以后,倍加重视榷茶制度。

宋代是我国茶叶生产飞跃发展时期,茶的种植面积和区域有所扩大,产量大有增加,测算有5300多万斤,较唐代增长2倍多。茶已成为南宁极其重要的经济作物。

据《宋会要兵》记载,买马经费的来源是布、帛、茶、他物充其值,茶课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高宗未年国家财政收入为5940余万贯,茶利占6.4%;孝宗时为6530余万贯,茶利占12%,由此可见茶课之丰厚。而由于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茶成了博马的必需物资。茶的政治属性已远远超过商品属性,故入宋后皇帝、大臣、经济学家都直接参与茶法的制定和修订,而且争论非常激烈,变更也很频繁,使茶法日臻完善。

北宋建都开封,受契丹、西夏军事威胁,而国家财政主要依靠东南。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开始禁榷东南各省茶叶,于汴京、建安、汉阳等地置榷货务,后调整为六个,令商人人金帛京师,执引诣沿江给茶,令民折茶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下送官及私藏者,、没入之,并禁园户(茶农)毁败茶树和卖伪茶,官吏私贩者同罪。另外,又在淮南设立十三场,在其管辖内的园户隶属于山场,山场是征收茶租、收购茶叶和贩卖茶叶的场所。这样,形成了天下茶皆禁,唯川峡两广听民自卖,禁其出境的局面。尔后,于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驰禁,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复禁。

神宗即位,有所振作,力图富国强兵,采纳了王韶招抚蕃族,进图西夏的建议,要在与四川接壤的熙河打仗,需要军响,这就不可能舍近求远(东南),故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在四川成都府设立市马务,川茶官榷,卖茶博马,历史上的茶马法即从这一年开始。川茶禁榷后就一直没有驰禁,造成嘉祐四年后天下茶法既通商,而两川独行禁榷的局面。

宋代茶法,虽然作过多次改变,但概括起来,不外交引榷茶和贻射通商两种办法流行行使,在两宋期间极其复杂、曲折。在历史上是罕见的。

唐、宋、元、明、清的茶叶专卖制度


中国是文明古国,国人饮茶的历史源远流长,唐、宋、元、明、清都实行茶叶专卖制度,尤以北宋茶叶专卖法律厘定的最为细致,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意义。

唐朝后期的茶叶专卖

据《唐会要杂税》记载:德宗李适建中元年(780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请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但被驳回。四年后,赵赞又以军需迫蹙,常平利不集时,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而再次请求行税茶之法。793年,德宗历史性的决定向茶叶征税,史称初税茶。据《旧唐书食货志下》: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史张滂启奏说: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有三等时佑,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次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字次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前拯赡。由此我们发现,茶叶税的开征,不论是赵赞还是张滂都打着为民的旗子,但是他们都并没有把这些钱用于救济灾民,而多用于国家的财政开销和被官吏贪污和挥霍。

五代十国时期继续实行茶叶专卖制度。据说,后汉国君派将军路昌祚购买茶叶,适逢南唐灭楚。路昌祚被俘后被送往金陵,被李景释放赐茶叶18000斤,路昌祚一时激动竟跪呼万岁。陆游《南唐书契丹传》多次提到契丹王遣使到南唐以羊、马换取罗、茶、药。据《资治通鉴》记载:湖南判官高郁,请听民自采茶卖于坊客,收其征以赡军,楚王殷从之。秋,七月,殷奏于汴、荆、襄、唐、郢、复等州置回图务,运茶于河南、北,卖之以易缯纩,战马而归,仍岁茶贡茶二十五万斤,诏许之。.

北宋时期的茶叶专卖

根据《宋史食货志茶上》的记载,宋代榷茶制度,选择交通要道,如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蕲州的蕲口等六地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征收榷茶。开始的时候,在京城、建安、襄州、复州等地也委派专门的官员进行茶叶管理。在淮南的蕲、黄、舒、光、寿等六州,官府成立了自己的茶场,由官府管理茶叶的生产和销售,这里的茶农都必须加入官府的茶场,不允许茶叶私下买卖。自真宗赵恒乾兴元年(1022年)置榷茶务,诸州民有茶,除折税钱外,官悉市之。许民以东京输金银钱帛,官给券,就榷务以茶偿之。也就是说,茶农可以将一部分茶叶折纳两税银,其余的则必须卖给官府的茶场;官府同时也在一定限度内允许民间商人在京城用金银钱帛购买茶叶,由政府发给交引,然后商人拿着引券到官府设置的任一茶场领茶。后来,由于西北战事吃紧,就号召商人们把粮食运送到边境,在那里领取的交引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茶场领取茶叶。而且,官府对往边境的茶商还给予粮草价值五倍的茶叶作为奖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五倍茶利。有一些商人不知道政府的具体规定,承办官员就适当地加一些利,就把茶商给打发了,剩余的部分就由这些官员私吞。更有一些人,和官员狼狈为奸地相互勾结在一起,利用交引,搞起投机生意,买卖茶引。

与此同时,宋朝的法律还规定:商人向官府交纳的是茶的价格,领取的茶叶只能在官府规定的地方销售,不得在其他的州、军销售。商人在运送茶叶的过程中,还应当依照规定照章缴纳过、往商税。

由于太宗赵炅雍熙年间战乱频繁,朝廷为筹集粮草,鼓励商人入中(类似于现代的中介组织或者经纪人),于是,一部分商人就加大对官府的贿赂,有的地方把茶叶的销售权低价卖给商人而从商人那里拿取好处,还有的地方把茶叶的价格压得很低且又向茶商多发茶叶而损公肥私。这种官商勾结的行为使官府蒙受严重的损失。为了改变商利益博,国用日耗的状况,早在景德二年(1005年)真宗赵恒就命盐铁副使林特和李溥等,详审旧制,召茶商议论

但林特和李溥等人制定新的茶法,茶商们十分不满意,至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真宗赵恒又命翰林学士李迪等人与三司同议条制。时以茶多不精给,商人罕有饶益,行商利薄。由此,林特和李溥等人的新法告终。

仁宗赵祯天圣元年(1023年)在三司使李谘的主持下废止了三说法、在淮南十三山场改用贴射法、六榷货务的茶和边地入中的茶则各采用现钱法。李谘茶法的施行使所省及增收缗钱650余万,边储较充足,国家的茶叶亦无积滞之弊,效果很是明显。但是,经过几十年的折腾,也出现了一些利病,茶商们更渴望自由经商,有更大的自主权,朝廷的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上书请求开放园户与商人贸易。在这一时期,尤为突出的代表人物是淮南转运副使沈立集茶法利害十卷,陈通商之利,富弼、韩琪、曾文亮等也鼎力支持。嘉祐四年(1059年)仁宗赵祯下诏茶户缴纳均摊的茶叶租后可以与商人进行直接交易,不再需要向官府预支本钱,承受官府的低价抑卖。这对茶农来说多少有了点自由,有利于提高茶农们的积极性。在这里商人们可以直接向茶农们收购茶叶,只是要向当地官府交纳茶税、通过税等税赋。渐渐地,官府经营的茶山、茶场也逐渐地荒芜或者由临近的茶农们承租了。

徽宗赵佶崇宁元年(1102年)太师蔡京当权,他提出恢复茶榷:谓宜荆湖、江淮、两浙、福建七路所产茶仍旧禁榷官卖,勿复民科。也就是说,在产茶的州郡根据需要设置茶场,告知茶商、茶农不得私下进行违法交易。在设有茶场的地方,茶农可以租耕,缴茶折税依照原来的规定,看茶叶销售距离远近把茶引分为长引、短引,以方便管理。同时,还明文规定茶叶的商税在销售地一次性交清,运输途中不得再重复收税和苛留。

南宋初年继续推行蔡京的茶法,只是在实践中作了相对性的创新而已。例如:印制了食茶小引、兴建榷场,严格管理宋金之间的茶叶贸易,但后来因向金贩茶利润丰厚,茶商们就想方设法贿赂地方官,于是只要茶商们缴了翻引钱和通货侩息钱这种特殊的税金就可以到金国倒卖销售茶叶。

金以后的茶叶专卖

历史上的金国位于我国的北方,史书上有金为实行茶叶专卖,禁止私贩和限制民间饮茶而厘定香茶罪赏格,规定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许食茶,仍不得卖及馈献的记载。

元朝对茶叶的生产与销售也加以严格的控制和垄断,只是对销售管理的更加严格,在全国各地设置了榷茶马司,以提举茶事兼理马务。明朝则在秦、洮、河等州设专职机构负责茶务。清初在陕甘两省设茶马御史专理其事,只是清末茶引之制逐渐废止,但是西藏、陕、甘等处茶引直到1942年国民党政府征收茶类统税时才彻底废弃。

茶叶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虽然历朝历代的做法可能千差万别,并不完全相同,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官府对茶叶垄断经营的本质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客观地说,实行茶叶专卖制度对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国力还是有其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封建社会那种没有监督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相制衡的情况下,人性的贪婪难免会恶性膨胀,最终导致了在茶叶专卖制度下极度腐化的现象。

销茶易马,戍边抑戎的宋代榷茶制度


榷茶制度,是指由官府对茶叶实行专卖管理的制度。其最早始于唐代,唐文宗时,宰相王涯推行过榷茶制度,但在王涯被杀之后,榷茶制度也被废止。而榷茶制度的真正实施则是在宋代。之后元、明、清的榷茶制度,基本上都沿用北宋的制度,直到清代咸丰年间才逐渐被取代。

榷茶制度流程

1国家在产茶区设立榷货务(宋官署名)和山场。

2山场辖区内的茶农生产茶叶,必须先向山场领取本钱。

3茶叶采制后,将与本钱对应的茶叶交纳,余下的茶叶也必须全部交售给山场。

4商人买茶,先向榷货务和山场务交付金钱,然后凭证到榷货务或指定的山场兑取茶叶。

榷茶制度时间

公元964年,宋王朝开始明确实行榷茶制度,起初这一制度仅限于江淮、东南一带,但随着国家财政压力吃紧,熙宁七年,朝廷打破四川的特区地位,在川陕地区增设提举司,对四川茶叶实行榷茶制度。随着榷茶制度的不断变更,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最终在太平兴国年间,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六务十三场,处理各地茶政。六务十三场,其六务为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真州(江苏仪征)、海州(江苏连云港)、汉阳、无为和蕲口。十三场是蕲州的王祺、石桥、洗马、黄梅,黄州的麻城,庐州的王同,舒州的太湖、罗源,寿州的霍山、麻埠、开顺口和光州的商城、子安等。

宋代所完善的榷茶制度为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受到后世统治者的赞赏和仿效,元、明、清的榷茶制度,基本上都沿用北宋的制度。直到清代咸丰年间,受太平天国革命造成的半壁江山割据和鸦片战争后允许外商在内地通商的影响,榷茶才被征收厘金或其他捐税所替代,退出历史舞台。

唐代的税茶和榷商


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代,但具体时间记载有些歧异,不厌烦琐,撮要开列如下:

《唐会要》卷84《杂税》:建中元年九月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事物纪原》卷l《杂税》文同)【131】

《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建申四年,度支侍邓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茶之有税,肇于此矣。【132】

《旧唐书》卷13《德宗纪》,贞元九年正月癸卯,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从盐铁使张滂所奏,茶之有税,自此始也。【133】

《山堂考索后集》卷56《榷茶》:茶之有税,起于唐之赵赞。茶之有榷,又起于唐之王涯,如王播、裴休皆主榷茶之议者。【134】

《续资治鉴长编》卷42,至道三年(977年)五月。王禹稱上疏:只如茶法,从古无税,唐元和中,以用兵齐、蔡,始建其法,唐史称是岁得钱四十万贯,东师以济,今则数百万矣。【135】

我们抛开记载中的个别年月差异,可以肯定,唐德宗建中时,开始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兴元元年(784年),曾下令停止收茶税,【136】所以,贞元九年开始的茶税,《新唐书》卷9《德宗纪》称为复税茶,【137】自此以后,茶税便不再停止征收了。

王禹偁说,元和中开始征收茶税是错了的,但同时存在类似看法的颇有其人。当宋真宗与辅臣讨论茶利时,王旦等曰:元和国计茶税,岁不过四十万缗。【138】其实,自德宗贞元以来,每年收入四、五十万贯的茶税乃是通常的情况,【139】元和时的税茶收入并无明确记载,可能也是四、五十万贯。李珏在穆宗初上疏说,税茶之事,尤出近年。【140】这大概是宋人致误之由。但李珏已指明税茶在贞元中,不得不尔。按理是不应该有混乱了。

关于榷与税,章如愚把二者加以区分乃是无可厚非的。榷是专卖,早在汉武帝时,已有初榷酒的记载,【141】《旧唐书》卷49《食货志》也说,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没有把当时已经存在的税茶称为榷。同书卷17下《文宗纪》:太和九年(835年)十月,王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自涯始也。王涯建议税茶的一套办法符合汉代以来专卖的涵义。不过,《旧唐书》的记载仍有混乱,长庆元年(821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已称之为茶税,而记反对王播意见的李珏上疏。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42】则又称为榷茶。其他《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所记唐代税茶之事,也将榷与税二者混用。宋仁宗的诏书说,唐自建中,始有茶禁。【143】这是把税茶也视为榷了。但曾巩在《元丰类藁》中却把唐代有关茶叶的征税一律称税而无榷茶之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的按语中却说,嗜茶、榷茶皆始于贞元之间。唐律不见对榷的解释。宋代,诸称禁物者榷物同,称榷货者谓盐、矾、茶、乳香、酒、曲、铜、铅、锡、鍮石,诸违犯禁物,如被盗诈恐喝及因水火致彰露者,并同首原。【144】唐代对矿产的政策与赵宋有所不同,对于茶、酒税的政策是大体一致。由此也可窥见。唐宋人对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朝人那样严格讲究了。

唐德宗贞元以后,在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之处。设置税场,分三等估计,以征收什一税。这【145】自此经顺宗以至宪宗一直沿袭了这种收税办法。元和时,李巽为盐铁使,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146】当时的茶税收入一定不少。各地州府置茶、盐店收税,被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物钱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147】元和时对茶盐的临加附加税很快便停止了。

穆宗即位,一年内三次变革茶税。首先,对茶、盐等税。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148】实际已是额外加税。几个月后,茶税钱亦与纳时估匹段及斛斗,【149】以粮绢代茶税,在那钱重物轻的时代,必然是变相加税。再过几个月,盐铁使请求把茶税每百文增加五十文,【150】这个时候,茶税岁收应有较大增加,但史文失载。

唐文宗时,郑注建议,江湖百姓茶园,官自造作,量给直分,命使者主之。【151】盐铁转运使王涯也请求改变江淮以南茶法,于是任命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152】他上表请求使茶山之人,移树官场,旧有贮积,皆使焚弃。【153】蛮横地剥夺百姓的茶园,理所当然地要招致人们的拚命反抗,令孤楚请罢榷茶使的奏文说,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造作,有同儿戏,不近人情。【154】充分反映出拥有茶园的人们被榷茶措施激怒了,那些茶商们计鬻茶之资,不能当所榷之多,【155】也表示了很大的不满。震于朝野的反对,王涯的榷茶办法没有通行。令孤楚继续主持茶政后,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理由是商人转卖,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156】增加茶税,伤害最大的自是喜爱饮茶的广大人民。

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157】还恢复了元和时曾被废除的茶商往来各地的关卡税,茶商所经过的州县都征收重税,稍有不顺,乃凭借权势,抢掠车船,使它装载的茶叶露积雨中,这种恶作剧的举动迫使人们转而从事走私贸易。前已指出,武宗和宣宗时,曾一再通过法令,严厉惩罚私茶商贩。还对庐、寿、淮南(茶),皆加半税,如此双管齐下,使天下税茶,增倍贞元。【158】即是说。唐末宣、懿之际,全国茶税岁收近百万贯了。【159】

唐代各地征收茶税的具体情况,现存资料极少,时间又前后参差。饶州浮梁县,宪宗元和时,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万余贯。【160】剑南道税茶,文宗太和时,由使司自理,每年出钱四万贯送省。【161】常州税茶,文宗开成时,曾由盐铁场改归州县征收,比类盐铁场院正额无数,加数倍已上,【162】于是,便将此数作为茶税正额。唐代,诸道州府都置茶盐店收税,茶商携茶住店,每斤要收塌地钱,所经关口也要收关税,【163】如泗口税场,茶、盐、绫绢一物以上并税。【164】文宗以后,全国诸州县山泽矿冶税收不过七万余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165】由此可见,各地茶税的收入很不少。

五代十国时期,同样存在茶税。苏辙说: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偏狭,始有榷茶之法。【166】这是说的后蜀税茶。

注释:

【131】《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2《德宗纪》,《新唐书》卷9《德宗纪》均作建中三年(782年)九月,《新纪》并称之为初税茶。

【132】参看《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自唐建中.始有茶禁,上下规利,垂二百年。

【133】《旧唐书》卷49《食货志》;《唐会要》卷84《杂税》,又卷87《转运盐铁》;《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资治通鉴)卷234文同。但曾巩《元丰类藁》卷49《茶》,唐正元初,赵赞兴茶税,而张滂继之,什取其一。夏竦《文庄集》卷l5《平筦榷奏》,也记有不同说法。

【134】《事物纪原》卷1《榷茶》:起于唐建中贞元之间,一云,正元八年.张滂奏收茶税。一云穆宗时,王涯始榷茶。记一事,并列三说,作者并无定

【135】《宋史》卷293《王禹偶传》文同。

【136】《唐大诏令集》卷5《奉天改兴元元年赦》;《册府元龟》卷89《赦宥》;《旧唐书》卷12

【137】《文献通考》卷18《征榷》文同,参看《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13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祥符九年(1016年)二月庚辰条。

【139】《唐会要》卷84贞元九年之后,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同书卷87,贞元九年,是岁得缗四十一万。《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五条.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一

【140】《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1】《汉书》卷6《武帝纪》。

【142】《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3】《宋会要辑稿食货》卷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欧阳文忠公全集》卷s6《通商茶法诏》。

【144】《庆元条法事类》卷28《榷货门榷货总数》。

【145】《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又卷84《杂税》;《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46】《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47】《全唐文》卷455程异《请勒停置茶盐店》;《旧唐书》卷48作元和十二年;《册府元龟》卷483、《唐会要》卷88均作元和十三年三月奏。

【148】《旧唐书》卷16《穆宗纪》;《册府元龟》卷484。

【149】《唐大诏令集》卷54《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全唐文》卷66《南郊改元德音》。

【150】《新唐书》卷54《食货志》;《旧唐书》卷173《李珏传》。

【151】《旧唐书》卷169《郑注传》。参看《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152】《全唐文》卷69《授王涯充诸道榷茶使制》;《册府元龟》卷510《重敛》,又《交结》;《旧唐书》卷下《文宗纪》.又卷169《王涯传》。

【153】《唐会要》卷87《盐铁转运总叙》:《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54】《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5】《册府元龟》卷501《重敛》。

【156】《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7】《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8】《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9】按,《新唐书》卷52《食货志》,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人九百二十二万缗。其中茶税收人多少,我们无从知道。《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11《茶法杂录》,记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君臣议论茶法时,王安石说,榷茶获得太少.吴充说:仁宗朝茶法极弊时,岁犹得九十万余贯,亦不为少。宋代茶税收入少时,犹有如此巨额,唐代茶税比宋代少,最多时,亦不能过此数。

【160】《元和郡县图志》卷28《江南道》。

【161】《旧唐书》卷187下《庚敬休传》;《册府元龟》卷504《关市》。

【162】《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63】《唐会要》卷84《杂税》。

【164】《唐会要》卷84《杂税》。

【165】《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6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6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癸未;《栾城集》卷36《论蜀茶五害状》。

贡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贡茶起源于西周,迄今已有三千多年历史了,晋《华阳国志之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蜀作战有功,册封为诸侯,作为封候国向周王朝纳贡的有土植五谷茶,但这仅仅是贡茶的萌芽而已,既未形成制度,更未历代相沿袭。

唐代是我国茶叶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唐时期,社会安定,民富国强,儒释道三教鼎立,从外在修养(指修身处世的行为规范、律仪要求)转向内在修养(指对道德意识和思想目的的实质追求)己成为他们共识。茶性高洁情雅,是他们内在修养最理想的饮料,因而三教都爱、颂茶,田闾之问,嗜好犹切。

安禄山反唐,硝烟弥漫,饿夫遍野,百姓背井离乡,田园荒芜,生产下降:有识之士,把全国经济重心由北方移到南方。继六朝之后,继续从广度和深度开发江南土地,山且植茗,高下无遗土,给衣食,供赋役,悉恃祁之茗。茶叶种植业迅速发展,家庭手工制茶作坊相继出现、茶叶商品化成为农产物中唯一典型,初步形成了区域化、专业化,为贡茶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上贡制度的理论依据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指农产品),谁非君臣。同时在上古时代,农业是国家兴哀决定性生产部门,但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低下,只有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力去从事生产,而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需要劳力,彼此互相争套。封建统治阶级为了使劳力向农业倾斜,制定了重衣抑商政策,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派生出贡茶、榷茶制度,成为抑商政策的重要支柱。

贡茶从李唐王朝开始形成制度,历代相传,延续几百年之久。唐代贡茶制度有两种形式:

朝廷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州定额纳贡。有常州阳羡茶,湖州顾渚紫笋茶;睦州鸠坑茶;舒州天柱茶;宣州雅山茶;饶州浮梁茶;溪州灵溪茶;岳州邕州含膏;峡州碧涧茶;荆州团黄茶;雅州蒙顶茶;福州方山露芽等20多州的名优茶。雅州蒙顶茶号称第一,名曰仙茶。常州阳羡茶,湖州紫笋茶同列第二。荆州团黄茶名列第三。

选择茶树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自然品质优异,产量集中:交通便捷的重点产品,由朝廷直接设立贡茶院(即贡焙制),专业制作贡茶。

湖州长兴顾渚山,与常山宜兴唐贡山接壤,东临太湖,西北依山,峰峦叠翠,云雾弥漫,土层深厚,土壤肥沃,茶树生态环境优越,水陆运输方便,所产顾渚扑人鼻孔,齿颊都异,久而不忘。广德年间与常州阳羡茶同列贡品。大历五年(770)在此建构规模宏大、组织严密,管理精细,制作精良的贡茶院,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座国营茶叶加工厂。

贡茶院由刺史主之,观察使总之,是中央官工业的一个组成部份,除中央指派官吏负责管理外,当地州长官也有义不容辞的督造之责。这种官工业体制,对巩固封建经济结构,维护封建制度是极其有利的。

造茶要有一定的技能,贡茶院的劳力来源既不是官奴隶,也不是番户,而是由政府控制的一部份茶叶专业户,临时以和雇匠方式人院造茶的。雇者,日为绢三尺,依日纳资作为他们报酬。并有禁令防止官吏克扣他们的工资,反映了唐人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但他们对政府有依附关系,甚至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是受压迫和受剥削者。

唐王朝不惜挥霍人民血汗,贡茶院有房屋三十余间,役工三万人,工匠千余人。每年春光明媚季节,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常州、湖州刺史率领百官先祭碧泉涌出,灿若金星的金沙泉(今尚存,已修茸一新,然后开山造茶。朝廷规定第一批贡茶要赶上清明祭祖大典,因此阴岭芽未吐,使者碟已频工人们扪葛上欹壁,蓬头入荒榛,选纳无昼夜,捣声昏继晨,艰辛疲困不堪,而官员则有酒亦有歌,纵情欢乐。

袁高、杜牧曾出任湖州刺史,亲自督造贡茶,对茶叶采制有切肤之痛,斗胆题呈《茶山诗》给德宗皇帝,既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罪恶行径,又减少了贡茶岁额。杜牧《题宜兴茶山》诗云:山实东南秀,茶为瑞草魁溪尽停蛮棹,旗张卓翠苔拂天闻笑话,特地见楼台。把当时宜兴贡茶区的秀丽风光,繁荣景象描述得十分精到,给我们留下了一段诗写的历史。张文规牡丹花笑主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突出表述了贡茶在朝廷的显赫地位。

唐代贡焙制把私有茶园变为官茶园,茶农不能因种茶而谋生,反而带来了重重灾难,定额纳贡制,犹如苛捐杂税,加重了茶衣负担,使他们生活日益贫困,两者都是掠夺性的,是茶农双肩一付沉重枷琐,危害甚烈。

贡茶制度的目的是既要满足朝庭穷奢极侈的需要,又能绕过商品流通渠道,缩小商业经营范围,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扼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维护封建制度的根基。但贡茶是专供皇室朝庭饮用的,不惜耗用巨资,制作精益求精,品目日新月异,客观上推动了茶叶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贡茶的产制和运输,对驿道交通建设,地区联谊,民族团结也有促进作用。

入宋,贡茶沿袭唐制,但顾渚贡茶院渐趋衰落,福建建安(今建瓯)境内风凰山北苑龙焙代之而大兴,其规模也很壮观,名声显赫自南唐岁率六县民采造,大力民间所苦。官私之焙三百三十有六。片茶压以银模,饰以尤凤花纹,彬彬如生,精湛绝伦。小团凡二十饼重一斤,其价值金二两。成品茶按质量好次分成十个等级,朝廷官员按职位高低分别享用。宋徽宗《大观茶沦》云:本朝之兴,岁修建溪之贡,龙团凤饼,名冠天下故近岁以来,采摘之精,制作之工,品第之胜,烹点之妙,莫不盛造其极。把我国茶叶制造技术、品饮技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茶叶饮用价值和工艺欣赏价值完善地结合起来了,由物质享受升华为精神享用。

宋代茶学专著,如《大观茶论》《宣和北苑贡茶录》《北苑别录》《茶录》等等,多以建安贡茶为主要内容,对推动茶叶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弘扬祖国光辉灿烂的茶文化都有积极意义。

入元明,贡焙制有所削弱,仅在福建武夷山置小型御茶园,定额纳贡制仍照实施。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才略出众。他善于总结历代王朝兴衰的经验教训,深知居安虑危,处治思乱的治国策略。他常说: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而且由于他亲自参加元末农民大起义,辗战江南广大茶区,对茶事有接触,深知茶农疾苦,并表同情。南京称帝后,看到进贡的是精工细琢的龙风团饼茶,令他感叹不已!但他认为这既劳民又耗国力,因之诏令罢造,唯采芽以进。这一举措,实质上是把我国唐代炙烤煮饮饼茶法改革为直接冲泡散条茶一沦而啜法,遂开我国千年茗饮之宗,客观上把我国造茶法、品饮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但这不是说完全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特别是唐宋两代,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明清又有了进一步增长,只是在整个经济结构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而已。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从明代中叶已经稀疏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幼芽,到清代中叶这种幼芽有了进一步发展。

清代,我国茶业进入鼎盛时期,全国形成了以产茶著称的区域和区域化市场,商业资本逐步转化为产业资本,如福建建瓯茶厂不下千家,小者数十人,大者百余人,以茶为业者日众,又如江西《铅山县志》载:河口镇乾隆时期业茶工人二、三万之众,有茶行48家。我国出口农产品以茶为大宗。清代前期,虽然采取历代产茶州定额纳贡制,但到中叶由于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中资本主义因素进一步增长,贡茶制度则随之逐渐消亡。

贡茶制度是中国封建礼教的象征,是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

我国贡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上)


贡茶起源于西周,迄今已有三千多年历史了,晋《华阳国志之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蜀作战有功,册封为诸侯,作为封候国向周王朝纳贡的有土植五谷茶,但这仅仅是贡茶的萌芽而已,既未形成制度,更未历代相沿袭。

唐代是我国茶叶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唐时期,社会安定,民富国强,儒释道三教鼎立,从外在修养(指修身处世的行为规范、律仪要求)转向内在修养(指对道德意识和思想目的的实质追求)己成为他们共识。茶性高洁情雅,是他们内在修养最理想的饮料,因而三教都爱、颂茶,田闾之问,嗜好犹切。

安禄山反唐,硝烟弥漫,饿夫遍野,百姓背井离乡,田园荒芜,生产下降:有识之士,把全国经济重心由北方移到南方。继六朝之后,继续从广度和深度开发江南土地,山且植茗,高下无遗土,给衣食,供赋役,悉恃祁之茗。茶叶种植业迅速发展,家庭手工制茶作坊相继出现、茶叶商品化成为农产物中唯一典型,初步形成了区域化、专业化,为贡茶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上贡制度的理论依据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指农产品),谁非君臣。同时在上古时代,农业是国家兴哀决定性生产部门,但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低下,只有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力去从事生产,而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需要劳力,彼此互相争套。封建统治阶级为了使劳力向农业倾斜,制定了重衣抑商政策,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派生出贡茶、榷茶制度,成为抑商政策的重要支柱。

贡茶从李唐王朝开始形成制度,历代相传,延续几百年之久。唐代贡茶制度有两种形式:

朝廷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州定额纳贡。有常州阳羡茶,湖州顾渚紫笋茶;睦州鸠坑茶;舒州天柱茶;宣州雅山茶;饶州浮梁茶;溪州灵溪茶;岳州邕州含膏;峡州碧涧茶;荆州团黄茶;雅州蒙顶茶;福州方山露芽等20多州的名优茶。雅州蒙顶茶号称第一,名曰仙茶。常州阳羡茶,湖州紫笋茶同列第二。荆州团黄茶名列第三。

选择茶树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自然品质优异,产量集中:交通便捷的重点产品,由朝廷直接设立贡茶院(即贡焙制),专业制作贡茶。

湖州长兴顾渚山,与常山宜兴唐贡山接壤,东临太湖,西北依山,峰峦叠翠,云雾弥漫,土层深厚,土壤肥沃,茶树生态环境优越,水陆运输方便,所产顾渚扑人鼻孔,齿颊都异,久而不忘。广德年间与常州阳羡茶同列贡品。大历五年(770)在此建构规模宏大、组织严密,管理精细,制作精良的贡茶院,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座国营茶叶加工厂。

贡茶院由刺史主之,观察使总之,是中央官工业的一个组成部份,除中央指派官吏负责管理外,当地州长官也有义不容辞的督造之责。这种官工业体制,对巩固封建经济结构,维护封建制度是极其有利的。

造茶要有一定的技能,贡茶院的劳力来源既不是官奴隶,也不是番户,而是由政府控制的一部份茶叶专业户,临时以和雇匠方式人院造茶的。雇者,日为绢三尺,依日纳资作为他们报酬。并有禁令防止官吏克扣他们的工资,反映了唐人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但他们对政府有依附关系,甚至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是受压迫和受剥削者。

唐王朝不惜挥霍人民血汗,贡茶院有房屋三十余间,役工三万人,工匠千余人。每年春光明媚季节,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常州、湖州刺史率领百官先祭碧泉涌出,灿若金星的金沙泉(今尚存,已修茸一新,然后开山造茶。朝廷规定第一批贡茶要赶上清明祭祖大典,因此阴岭芽未吐,使者碟已频工人们扪葛上欹壁,蓬头入荒榛,选纳无昼夜,捣声昏继晨,艰辛疲困不堪,而官员则有酒亦有歌,纵情欢乐。

袁高、杜牧曾出任湖州刺史,亲自督造贡茶,对茶叶采制有切肤之痛,斗胆题呈《茶山诗》给德宗皇帝,既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罪恶行径,又减少了贡茶岁额。杜牧《题宜兴茶山》诗云:山实东南秀,茶为瑞草魁溪尽停蛮棹,旗张卓翠苔拂天闻笑话,特地见楼台。把当时宜兴贡茶区的秀丽风光,繁荣景象描述得十分精到,给我们留下了一段诗写的历史。张文规牡丹花笑主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突出表述了贡茶在朝廷的显赫地位。

唐代贡焙制把私有茶园变为官茶园,茶农不能因种茶而谋生,反而带来了重重灾难,定额纳贡制,犹如苛捐杂税,加重了茶衣负担,使他们生活日益贫困,两者都是掠夺性的,是茶农双肩一付沉重枷琐,危害甚烈。

我国贡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贡茶起源于西周,迄今已有三千多年历史了,晋《华阳国志·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蜀作战有功,册封为诸侯,作为封候国向周王朝纳贡的有“土植五谷……茶……”,但这仅仅是贡茶的萌芽而已,既未形成制度,更未历代相沿袭。

唐代是我国茶叶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唐时期,社会安定,民富国强,儒释道三教鼎立,从外在修养(指修身处世的行为规范、律仪要求)转向内在修养(指对道德意识和思想目的的实质追求)己成为他们共识。茶性高洁情雅,是他们内在修养最理想的饮料,因而三教都爱、颂茶,“田闾之问,嗜好犹切”。 

安禄山反唐,硝烟弥漫,饿夫遍野,百姓背井离乡,田园荒芜,生产下降:有识之士,把全国经济重心由北方移到南方。继六朝之后,继续从广度和深度开发江南土地,“山且植茗,高下无遗土”,“给衣食,供赋役,悉恃祁之茗”。茶叶种植业迅速发展,家庭手工制茶作坊相继出现、茶叶商品化成为农产物中唯一典型,初步形成了区域化、专业化,为贡茶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上贡制度的理论依据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指农产品),谁非君臣”。同时在上古时代,农业是国家兴哀决定性生产部门,但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低下,只有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力去从事生产,而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需要劳力,彼此互相争套。封建统治阶级为了使劳力向农业倾斜,制定了重衣抑商政策,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派生出贡茶、榷茶制度,成为抑商政策的重要支柱。

贡茶从李唐王朝开始形成制度,历代相传,延续几百年之久。唐代贡茶制度有两种形式:朝廷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州定额纳贡。有常州阳羡茶,湖州顾渚紫笋茶;睦州鸠坑茶;舒州天柱茶;宣州雅山茶;饶州浮梁茶;溪州灵溪茶;岳州邕州含膏;峡州碧涧茶;荆州团黄茶;雅州蒙顶茶;福州方山露芽等20多州的名优茶。雅州蒙顶茶号称第一,名曰“仙茶”。常州阳羡茶,湖州紫笋茶同列第二。荆州团黄茶名列第三。

选择茶树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自然品质优异,产量集中:交通便捷的重点产品,由朝廷直接设立贡茶院(即贡焙制),专业制作贡茶。

湖州长兴顾渚山,与常山宜兴唐贡山接壤,东临太湖,西北依山,峰峦叠翠,云雾弥漫,土层深厚,土壤肥沃,茶树生态环境优越,水陆运输方便,所产“顾渚扑人鼻孔,齿颊都异,久而不忘”。广德年间与常州阳羡茶同列贡品。大历五年(770)在此建构规模宏大、组织严密,管理精细,制作精良的贡茶院,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座国营茶叶加工厂。 

贡茶院由“刺史主之,观察使总之”,是中央官工业的一个组成部份,除中央指派官吏负责管理外,当地州长官也有义不容辞的督造之责。这种官工业体制,对巩固封建经济结构,维护封建制度是极其有利的。

造茶要有一定的技能,贡茶院的劳力来源既不是官奴隶,也不是番户,而是由政府控制的一部份茶叶专业户,临时以“和雇匠”方式人院造茶的。“雇者,日为绢三尺”,依日纳资作为他们报酬。并有禁令防止官吏克扣他们的工资,反映了唐人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但他们对政府有依附关系,甚至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是受压迫和受剥削者。

唐王朝不惜挥霍人民血汗,贡茶院“有房屋三十余间,役工三万人”,“工匠千余人”。每年春光明媚季节,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常州、湖州刺史率领百官先祭“碧泉涌出,灿若金星”的金沙泉(今尚存,已修茸一新,然后开山造茶。朝廷规定第一批贡茶要赶上清明祭祖大典,因此“阴岭芽未吐,使者碟已频”工人们“扪葛上欹壁,蓬头入荒榛”,“选纳无昼夜,捣声昏继晨”,艰辛疲困不堪,而官员则“有酒亦有歌”,纵情欢乐。袁高、杜牧曾出任湖州刺史,亲自督造贡茶,对茶叶采制有切肤之痛,斗胆题呈《茶山诗》给德宗皇帝,既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罪恶行径,又减少了贡茶岁额。杜牧《题宜兴茶山》诗云:“山实东南秀,茶为瑞草魁……溪尽停蛮棹,旗张卓翠苔……拂天闻笑话,特地见楼台。”把当时宜兴贡茶区的秀丽风光,繁荣景象描述得十分精到,给我们留下了一段诗写的历史。张文规“牡丹花笑主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突出表述了贡茶在朝廷的显赫地位。 

唐代贡焙制把私有茶园变为官茶园,茶农不能因种茶而谋生,反而带来了重重灾难,定额纳贡制,犹如苛捐杂税,加重了茶衣负担,使他们生活日益贫困,两者都是掠夺性的,是茶农双肩一付沉重枷琐,危害甚烈。[page_break] 

贡茶制度的目的是既要满足朝庭穷奢极侈的需要,又能绕过商品流通渠道,缩小商业经营范围,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扼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维护封建制度的根基。但贡茶是专供皇室朝庭饮用的,不惜耗用巨资,制作精益求精,品目日新月异,客观上推动了茶叶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贡茶的产制和运输,对驿道交通建设,地区联谊,民族团结也有促进作用。

入宋,贡茶沿袭唐制,但顾渚贡茶院渐趋衰落,福建建安(今建瓯)境内风凰山“北苑龙焙”代之而大兴,其规模也很壮观,名声显赫“自南唐岁率六县民采造,大力民间所苦”。“官私之焙三百三十有六”。片茶压以银模,饰以尤凤花纹,彬彬如生,精湛绝伦。“小团凡二十饼重一斤,其价值金二两”。成品茶按质量好次分成十个等级,朝廷官员按职位高低分别享用。宋徽宗《大观茶沦》云:“本朝之兴,岁修建溪之贡,龙团凤饼,名冠天下……故近岁以来,采摘之精,制作之工,品第之胜,烹点之妙,莫不盛造其极”。把我国茶叶制造技术、品饮技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茶叶饮用价值和工艺欣赏价值完善地结合起来了,由物质享受升华为精神享用。

宋代茶学专著,如《大观茶论》《宣和北苑贡茶录》《北苑别录》《茶录》等等,多以建安贡茶为主要内容,对推动茶叶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弘扬祖国光辉灿烂的茶文化都有积极意义。

入元明,贡焙制有所削弱,仅在福建武夷山置小型御茶园,定额纳贡制仍照实施。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才略出众。他善于总结历代王朝兴衰的经验教训,深知“居安虑危,处治思乱”的治国策略。他常说:“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而且由于他亲自参加元末农民大起义,辗战江南广大茶区,对茶事有接触,深知茶农疾苦,并表同情。南京称帝后,看到进贡的是精工细琢的龙风团饼茶,令他感叹不已!但他认为这既劳民又耗国力,因之诏令罢造,“唯采芽以进”。这一举措,实质上是把我国唐代炙烤煮饮饼茶法改革为直接冲泡散条茶“一沦而啜”法,遂开我国千年茗饮之宗,客观上把我国造茶法、品饮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但这不是说完全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特别是唐宋两代,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明清又有了进一步增长,只是在整个经济结构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而已。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从明代中叶已经稀疏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幼芽,到清代中叶这种幼芽有了进一步发展。

清代,我国茶业进入鼎盛时期,全国形成了以产茶著称的区域和区域化市场,商业资本逐步转化为产业资本,如福建建瓯茶厂不下千家,小者数十人,大者百余人,以茶为业者日众,又如江西《铅山县志》载:“河口镇乾隆时期业茶工人二、三万之众,有茶行48家”。我国出口农产品以茶为大宗。清代前期,虽然采取历代产茶州定额纳贡制,但到中叶由于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中资本主义因素进一步增长,贡茶制度则随之逐渐消亡。

贡茶制度是中国封建礼教的象征,是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

榷茶和茶马互市的成制


榷茶和茶马互市,是我国宋代乃至明清茶政的两项主要内容。所谓茶政,无非也就是国家对茶叶生产、贸易、税收等所颁布和制订的一些规定、制度、法令和政策等内容的总称。换句话说,茶政也即政府对茶叶生产、运销的一种干预,是茶业一定发展的一种标志。如前所说,我国最初的茶政,建之于唐。

据考证,我国也即唐代的茶政,是从贡茶和征收茶税所开始的。以贡茶和税茶的时间来说,贡茶比课收茶税的时间似乎还要早些。所以,如袁高和李郢等关于茶山贡茶诗中吟及的阴岭芽未吐,使者牒已频;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帖催等诗句所示,这些贡茶的诏谕和碑文,也即构成我国最早的茶叶法规和茶政内容。

关于唐代税茶的情况,上节已经介绍,自裴休十二法提出以后,我国茶叶的法制,相对进入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但至唐末和五代,茶叶法制又复大乱。如后唐李禀时,于各要冲设税茶机构,自湖南至京(今洛阳)六七区纳税,以至商旅不通。所以,入宋以后,一为国用未丰,需增加茶税收入;其次也为革除唐朝以来茶叶自由经营收取税制的种种积弊,故从北宗初年起,就逐步推出了茶叶官营官卖的榷茶制度和边茶的茶马互市这样两项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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